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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马某公司等与专利行政管理(专利)二审行政判决书
),结合《海牙送达公约》第十条第一项及美国未保留邮寄送达规定,认定涉外邮寄送达有效,其他措施系充分保护权益;王某妮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不影响审理,同案亲属及一致行动人已到庭实质陈述意见,中途退庭亦不影响实体审理。实体上,法院维持专利具备创造性的认定(或结合关联判决改判部分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强调涉外送达需平衡国际条约遵守、正当程序保障与打击恶意规避,严惩利用外籍身份妨碍诉讼行为,丰富涉外送达司法
发布时间:2026.02.09 -
向域外当事人送达时应平衡好“采取一切合理努力”与“防止程序滥用” 含二审判决书原文
问题实质陈述意见,即使王某妮未到庭参加诉讼、赛某公司和王某军在本案第二次庭审中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也不影响本案实体审理与认定。据此,最高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二审判决。 本案进一步丰富了涉外送达司法实践,在依法保护外籍当事人诉讼权益的同时,也对当事人利用外籍身份刻意规避送达的不诚信诉讼行为坚决说“不”,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涉外审判工作的整体效能。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将海牙送达公约与国内民事诉讼程序相结合,在邮寄送达
发布时间:2026.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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