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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还提供有偿虚假实名认证服务。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就此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要求二人在国家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并支付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损害赔偿款。 法院判决:技术中立不是“挡箭牌” 法院经审理认定,人脸信息属于敏感个人信息,受法律严格保护,处理人脸类的生物识别信息除必须获得个人的单独同意外,还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特别规定。胡某甲、胡某乙未经同意,利用“AI换脸”技术伪造活体认证视频,非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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