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
经济损失一倍的惩罚性赔偿。 综上所述,一审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判令四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原告商业秘密的行为,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且承担相当于经济损失数额一倍的惩罚性赔偿,并承担原告合理维权支出。四被告不服,提起上诉,经二审法院审理,认定上诉人提出的上诉理由均不能成立,最终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典型意义】 本案是西安法院首次在商业秘密领域适用惩罚性赔偿的司法案件。商业秘密保护一直都是知识产权司法
共计1页,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