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
辩称,其是从合法渠道采购的报废产品,已履行合理合法注意义务。其在采购后对案涉产品进行修理、翻新,属于对合法取得商品的后续处置,应当适用商标权利用尽原则。同时,其对A公司的商标权益并无损害,主观上也无侵权故意,故请求驳回A公司全部诉讼请求。 人民法院裁判 奉贤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商标权利用尽,是指商标权人或经其许可的主体将带有注册商标的商品合法投放市场后,买受人可合法转售该特定商品。其制度目的在于
共计1页,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