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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数字图书馆版权问题中的法定许可和集体管理制度的理论基础论数字图书馆版权问题中的法定许可和集体管理制度的理论基础[1]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 周晓冰 一、数字图书馆面临的海量权利许可因交易成本过高而无法实现 数字图书馆基本要素是数字化资源,大量的数字化资源是数字图书馆的“物质”基础。从数字图书馆将海量的作品数字化,形成资源库,到将版权人的作品在网络上传输,这一系列的行为在数字图书馆建设开发中不可避免。因此在数字图书馆资源建设的整个过程 发布时间:2006.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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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优玛U.MA”商标侵权案评析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官 周晓冰 一、基本案情 原告:王某(中国台湾) 被告:北京龙祥华夏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祥华夏公司) 原告诉称:原告系“優瑪U.MA”文字及图形组合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核定使用商品为第17类:汽车隔热纸、大楼隔热纸。原告将该商标许可广州市佳尼士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佳尼士公司)在防爆膜产品上使用,该商标产品有较高的市场信誉。2008年初,原告发现被告未经许可 发布时间:2009.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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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署名权在司法实践中的几个问题署名权在司法实践中的几个问题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 周晓冰 著作权法一直以来都是知识产权界研究最深入的一门法律,相关的理论著述也很多。在我所在的法院中,涉及著作权的纠纷一般占案件总数量的65%以上。 尽管如此,我们仍然会遇到一些棘手的问题。本文将以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为例,讨论几个在司法实践中遇到的问题。 1. 署名位置是否可以得到保护。 依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署名权是即表明作者身份 发布时间:2006.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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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优玛U.MA”商标侵权案评析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官 周晓冰 一、基本案情 原告:王某(中国台湾) 被告:北京龙祥华夏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祥华夏公司) 原告诉称:原告系“優瑪U.MA”文字及图形组合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核定使用商品为第17类:汽车隔热纸、大楼隔热纸。原告将该商标许可广州市佳尼士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佳尼士公司)在防爆膜产品上使用,该商标产品有较高的市场信誉。2008年初,原告发现被告未经许可 发布时间:2009.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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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署名权在司法实践中的几个问题署名权在司法实践中的几个问题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 周晓冰 著作权法一直以来都是知识产权界研究最深入的一门法律,相关的理论著述也很多。在我所在的法院中,涉及著作权的纠纷一般占案件总数量的65%以上。 尽管如此,我们仍然会遇到一些棘手的问题。本文将以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为例,讨论几个在司法实践中遇到的问题。 1. 署名位置是否可以得到保护。 依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署名权是即表明作者身份 发布时间:2006.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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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北京市法院做出的首例诉前禁令谈诉前禁令的审查标准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周晓冰 案情回放 北京红狮涂料有限公司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核准,取得了以下注册商标专用权:1、第115318号“红狮”文字及图形组合注册商标由狮子图形、汉字“红狮”及弧形排列的汉语拼音“HONGSHI”组成,该注册商标续展有效期至2013年2月28日,核定使用的商品类别为第28类(现为第2类)的清漆、调合漆、防锈漆等;2、第1696197号“红狮”文字注册商标由汉字 发布时间:2006.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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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本)丰田自动车株式会社诉浙江吉利汽车有限公司等侵犯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评析(日本)丰田自动车株式会社诉浙江吉利汽车有限公司等侵犯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评析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 周晓冰 一、案件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情况 原告:(日本)丰田自动车株式会社(以下简称丰田株式会社) 被告:浙江吉利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利公司) 被告:北京亚辰伟业汽车销售中心(以下简称亚辰伟业中心) 受理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二)原、被告诉辩主张 原告丰田株式会社 发布时间:2006.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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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本)丰田自动车株式会社诉浙江吉利汽车有限公司等侵犯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评析(日本)丰田自动车株式会社诉浙江吉利汽车有限公司等侵犯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评析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 周晓冰 一、案件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情况 原告:(日本)丰田自动车株式会社(以下简称丰田株式会社) 被告:浙江吉利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利公司) 被告:北京亚辰伟业汽车销售中心(以下简称亚辰伟业中心) 受理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二)原、被告诉辩主张 原告丰田株式会社 发布时间:2006.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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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北京市法院做出的首例诉前禁令谈诉前禁令的审查标准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周晓冰 案情回放 北京红狮涂料有限公司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核准,取得了以下注册商标专用权:1、第115318号“红狮”文字及图形组合注册商标由狮子图形、汉字“红狮”及弧形排列的汉语拼音“HONGSHI”组成,该注册商标续展有效期至2013年2月28日,核定使用的商品类别为第28类(现为第2类)的清漆、调合漆、防锈漆等;2、第1696197号“红狮”文字注册商标由汉字 发布时间:2006.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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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910160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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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iplawyer@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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