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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利无效宣告请求人应证明该专利无创造性”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人,专利号是00263143.1,该专利的申请日是2000年12月1日,于2001年10月17日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授权。 (爱尔兰)阿普莱特公司(下称阿普莱特公司)于2002年10月24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简称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宣告“快装脚手架”实用新型专利权无效的请求,理由是该专利不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阿普莱特公司向专利复审委员会 发布时间:2007.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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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利无效宣告请求人应证明该专利无创造性”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人,专利号是00263143.1,该专利的申请日是2000年12月1日,于2001年10月17日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授权。 (爱尔兰)阿普莱特公司(下称阿普莱特公司)于2002年10月24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简称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宣告“快装脚手架”实用新型专利权无效的请求,理由是该专利不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阿普莱特公司向专利复审委员会 发布时间:2007.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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