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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下电器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党喆、王亚西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帕纳公司起诉称:2006年2月27日,其与松下电工自动门(青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下青岛公司)签订《地铁屏蔽门门体设计合作协议》。该协议约定,双方共同完成地铁屏蔽门门体设计,帕纳公司作为设计主体,于2006年3月1日之前提供设计方案,帕纳公司独立拥有的地铁屏蔽门门体技术图纸,在签订本协议后为共同拥有。后帕纳公司依约向松下青岛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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