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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惕Cosplay流行文化下的版权隐患在作品本身之外单独作为美术作品进行保护。 第二,人体是否可以作为作品的载体?《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为作品设置了固定的要求,根据各国保护水平的高低分别可以分为“已固定”和“可固定”两种方式,我国采取的是后一种方式。不同的作品类型对载体也有着一定的要求,对于虚构形象而言,由于它被作为美术作品来进行保护,可以固定在纸张、电子设备终端以及其他任何使其可被感知的有体物上。Cosplay则是通过扮演者 发布时间:2018.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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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人体感应灯””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案涉“人体感应灯””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案 一审案号:(2020)浙02民初341号 二审案号:(2020)浙民终1284号 裁判要旨 对于立体产品的外观设计,一般情况下形状对整体视觉效果更具有影响,故在对立体产品进行相同或近似的判断时,应以形状为重点;如果其形状属于惯常设计或已被在先设计所公开,则图案、色彩对整体视觉效果通常更具有影响。请求保护颜色的外观设计专利的侵权比对,仍应考虑形状设计特征的 发布时间: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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