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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用“饿了么”,微店被追责
原标题:近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对“饿了么”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作出终审判决——擅用“饿了么”,微店被追责 因发现邓某开设的微店陈列着一堆使用“饿了么”注册商标的头盔、餐箱、冲锋衣等商品,“饿了么”平台的所有权人拉扎斯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下称拉扎斯公司)以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为由将其告上法庭。 该案经过一审和二审,最终以“饿了么”胜诉告终。近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对上诉人邓某和被上诉人拉扎斯
发布时间:2019.12.31 -
“轩辕剑”引发不正当竞争纠纷
大宇公司)对第6481452号“軒轅劍”商标(下称涉案商标)享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但构成擅自使用大宇公司知名商品特有名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北京幻思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下称幻思公司)无需承担连带责任。 据了解,大宇公司主张大舜公司为涉案电影《轩辕剑传奇》的第一出品人,其在出品的电影中使用与涉案商标相近似的“轩辕剑”文字,误导公众,引起误解,幻思公司为该电影进行市场宣传、推广,二者的行为侵犯了其对涉案
发布时间:2019.09.16 -
西门子在华赢得商标案
近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河北高院)就西门子股份公司、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下统称西门子公司)诉海南西门子世纪电器有限公司(下称海南西门子公司)、唐山市路南洪涛家电经销处(下称洪涛经销处)、浙江日普电气有限公司(下称日普公司)、慈溪飞龙特种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下称飞龙公司)、丁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作出终审判决,判令洪涛经销处停止销售涉案侵权冷柜产品;海南西门子公司、日普公司、飞龙
发布时间:2020.04.09 -
浅析装潢类商业外观的知识产权保护
可以获得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时,司法机关主要考虑其是否具有“一定影响”。 商业外观获得保护的要件 在美国,固有显著性或第二含义作为可相互替代的条件,是商业外观获得兰哈姆法保护的必然前提,可以由商标所有人产品或服务的市场营销规划中的多方面因素证明。通过对营销区域、地理营销范围、营销的时期、广告和促销活动的影响等因素的考量,判断需要保护的商业外观在相关消费者群体中是否产生识别作用,能否与其他竞争者区分。 餐厅
发布时间:2020.09.16 -
两个“达利园”,谁是正宗?
近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山东高院)审结了达利园食品河北有限公司(下称达利园河北公司)与福建达利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福建达利公司)商标权纠纷案,法院经审理认定达利园河北公司在企业字号中使用福建达利公司商标的行为构成侵权,其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即达利园河北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变更企业名称,赔偿福建达利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25万元。 有业内人士表示,将他人商标
发布时间:2020.08.31 -
被判赔偿十万元!原因商号使用不规范
简化为“金盾企业、金盾防水公司、新世纪金盾防水、北京新世纪金盾(防水)”等形式,与原告“金盾”商标及企业字号非常接近,构成不正当竞争。 北京知产法院经审理认为 原告在本案中分别以其享有的“金盾”商标权和企业字号权为依据主张被告构成不正当竞争。 1.是否可以根据“金盾”字号主张不正当竞争 被告未经允许,在马可波罗网、世界工厂网等网站中在介绍产品时未规范使用其企业名称,将其表述为“金盾防水公司”或“北京
发布时间:2020.09.07 -
如何化解老字号“成长的烦恼”?
北京稻香村与苏州稻香村、苏州雷允上与上海雷允上、上海冠生园与南京冠生园……老字号历史悠久,在时间的长河中难免出现分支不明等问题,导致常常出现多地同一老字号共存的情况,针对老字号产生的商标与商号纠葛也屡见不鲜。近日,围绕老字号“南翔”展开的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在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再度引发知识产权业界对老字号商标与商号权利冲突问题的关注与热议。 老字号有着悠久的历史和极高
发布时间:2020.09.21 -
无人机生产商大疆创新科技公司与手机生产商大疆实业公司法庭对峙!“大疆”究竟属于谁?
提起“大疆”,也许许多读者都不会感到陌生。而许多读者可能不知道的是,近年来,公司名称中均包含“大疆”的两家公司之间围绕着“大疆”二字展开了较量。近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下称北京高院)审结了一起深圳市大疆实业有限公司(下称大疆实业公司)等与深圳市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大疆创新科技公司)之间因“大疆”商标而引发的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 “大疆”商标引纠纷 公开资料显示,大疆创新科技
发布时间:2020.10.23 -
“鲍师傅”亮剑维权,仿冒者无处遁形
“鲍师傅”自成为网红糕点品牌以来,在受到消费者热捧的同时,也饱受山寨、假冒等知识产权侵权困扰。为了给“鲍师傅”品牌正名,“鲍师傅”的运营商北京鲍才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下称鲍才胜公司)在积极扩大经营的同时,在全国各地发起诉讼,向山寨“鲍师傅”“亮剑”。 近日,“鲍师傅”的商标案有了新进展。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鲍才胜公司与北京易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易尚公司)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
发布时间:2020.12.03 -
两个“央美”,究竟谁真“美”?
中央美术学院(下称中央美院)是“央美”商标的商标权人。2019年,中央美院发现北京央美翰林原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下称央美翰林文化公司)未经允许在日常宣传中使用“央美原创”等标识,让公众误认为该公司与中央美院有所关联,于是以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为由将央美翰林文化公司诉至法院。 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这起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判令央美翰林文化公司立刻停止使用“央美原创”“央美
发布时间:2020.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