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斐乐体育二审获赔832万元
知识产权法院进行二审。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审的认定结论并无不当,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就赔偿金额认定如下: 二审法院认为,商标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
发布时间:2018.03.21 -
称《奇葩说》商标遭盗用,爱奇艺索赔200万
最受欢迎综艺排行榜”中,《奇葩说》第四季高居第三名。《奇葩说》被媒体多次作为网络视频栏目典范进行报道,在网络视频观众、综艺节目观众等受众群体中具有极高的知名度。经合法授权,原告享有第16260183号“奇葩说”注册商标专用权许可使用权。 而被告拥有并经营“雪领新媒体”网站、“雪领”、“雪领网络”和“营销奇葩说”的微信公众号,并宣称“营销奇葩说”是其打造的“国内首档直播+视频+音频+图文形式的营销
发布时间:2017.12.18 -
标注“洋河”被判侵权,销售一瓶赔偿万元
享有普通许可使用权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的权利。 2017年7月,苏酒公司发现松江某酒类经营部未经许可,在其经营场所内销售包装上印有“江苏洋河”“酒都洋河”的“蓝色贵宾”酒。苏酒公司认为,松江某酒类经营部的行为侵犯了涉案商标专用权,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松江某酒类经营部立即停止侵权,赔偿其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4.4万元。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苏酒公司经授权有权对侵犯“洋河”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提起
发布时间:2019.02.11 -
“独家经销商”不属于商标法意义上的利害关系人
提要:特威盾门业(苏州)有限公司(简称特威盾公司)仅具有在中国独家销售SILVELOX S. P. A所生产的产品的权利。由《商标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可知,这种由SILVELOX S. P. A“任命”、由特威盾司负责在中国领域内“独家经销”由SILVELOX S. P. A所生产的产品的行为,并非《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使用许可使用行为。因此,特威盾公司并非“SILVELOX”商标的许可使用
发布时间:2018.05.02 -
启航考试学校与中创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二审判决书
简介”的内容均为故意为之的虚假内容,其攀附启航考试学校商誉的意图明显。 2.中创公司并非经过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具有办学资质的“学校类”主体,其并未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不具有合法的办学资质和招生资格。因此,中创公司的课程宣传单对涉案商标是使用不具有合法性。 (二)即使中创公司在宣传单中说明了提供服务的来源为中创公司,且在合作协议中以每页加注水印的方式提示了其中创公司的服务提供者身份,但中创
发布时间:2018.03.01 -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的适用应当慎重,以防止因不适当扩大不正当竞争范围而妨碍自由、公平竞争 法院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学校开除后,设立了中创公司以及北京京师启航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同样开展考研培训等业务并在宣传材料中使用启航学校享有著作权的启航风帆图形作品,具有明显的主观恶意。2013年4月1日,中创公司与贵州启航学校签订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取得了涉案商标的独占使用权。中创公司在其宣传资料、官方网站等上,使用 “启航学校”、“启航考研”等字样,造成相关公众对其与启航学校的极大混淆,扰乱市场秩序;并且中创公司在与
发布时间:2018.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