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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波速尔运动器械有限公司申请海关知识产权保护措施损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6)浙07民初852号 当事人信息 原告:浙江波速尔运动器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章玉巧,该公司总经理。 被告:杭州骑客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应佳伟,该公司董事长。 审理经过 原告浙江波速尔运动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波速尔公司)与被告杭州骑客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骑客公司)确认不侵害专利权纠纷及因申请海关知识产权保护措施损害责任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9.01.16 -
2024年中国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
案例一 深圳海关引入技术调查官查办涉嫌侵犯专利权光伏设备案 2024年9月,深圳某新能源装备公司发现1批涉嫌侵犯其“一种侧向上下舟装置”专利权的光伏生产设备即将出口,货值人民币1079万元,向深圳海关提交知识产权保护申请。深圳海关审核后立即启动依申请保护程序,对该批货物实施布控并中止通关。鉴于货物涉及专利技术特征复杂、案件社会关注度高,且当事双方对侵权事实争议较大,深圳海关所属大鹏海关联系中国
发布时间:2025.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