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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吹灯”系列作品名称的反法保护
作者 | 史乃兴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要旨 随着作品成为知名商品,相应的作品名称与作品之间建立起稳定的对应关系,具备了区别作品来源的显著特征,构成了反不正当竞争法意义上的特有名称。该作品特有名称的权益应当归属于通过商业运营对普遍作品名称成为知名商品特有名称作出贡献的主体。 案件信息 一审:徐州中院(2017)苏03民初27号民事判决书。 二审:江苏高院(2018)苏民终130号民事判决书
发布时间:2020.06.18 -
2017年度广东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十大案件
纠纷案 【案情及裁判】[(2017)粤民终1125号] 飞利浦公司是名称为“制备食品的设备和用于该设备的空气导向件”的发明专利在中国境内的独占许可使用权人。飞利浦公司认为巨天公司生产销售的被诉产品JT-916型空气炸锅产品落入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5的保护范围,遂向法院起诉。 法院认为,是否属于功能性特征的内容,应重点审查相关实施方式能否实现该功能。涉案专利所述“空气导向构件”是通过在底部壁设置空气
发布时间:2018.04.24 -
“鬼吹灯”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归谁,一审判决归属玄霆
由爱奇艺推出,张牧野监制的自制网剧《鬼吹灯之牧野诡事》,自宣传、推广不久后,就遭致《鬼吹灯》系列作品著作财产权方玄霆公司起诉。玄霆公司以侵犯知名商品特有名称权、虚假宣传为由,将爱奇艺公司、东阳公司、张牧野诉至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索赔300万元经济损失。 近日,徐州中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鬼吹灯”作为《鬼吹灯》系列小说名称构成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其权益归玄霆公司所有。爱奇艺公司、东阳
发布时间:2017.11.29 -
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经典案例:北京御生堂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与厦门康士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厦门康中源保健品有限公司、长春市东北大药房有限公司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纠纷申请再审案
:长春市东北大药房有限公司。 审理经过: 申请再审人厦门康士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简称康士源公司)因与北京御生堂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简称御生堂公司)、厦门康中源保健品有限公司(简称康中源公司)、长春市东北大药房有限公司(简称东北大药房)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纠纷一案,不服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0年4月20日作出的(2010)吉民三知终字第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于2010年12月6
发布时间:2017.12.07 -
2017年上海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
的动画电影《汽车人总动员》在国内影院上映。上海聚力传媒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力公司)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了电影《汽车人总动员》。原告认为,被告电影中的汽车动画形象“K1”、“K2”剽窃了原告电影中动画形象“闪电麦坤”、“法兰斯高”,构成著作权侵权。被告电影的名称与原告电影的名称近似,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蓝火焰公司、基点公司连带赔偿迪士尼公司
发布时间:2018.05.04 -
关联性要素与地理标志法的构造
产地相联系,它存在于消费者的认知之中。此为主观关联性。另一种观点认为,关联性就是产地的环境造就了产品的特定质量或特征,这种因果关系是客观事实。此即客观关联性。主观关联性存在于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及假冒诉讼保护中,表现为“地理标志”或“货源标记”之概念;客观关联性存在于专门立法保护中,表现为“原产地名称”之概念。 1.主观关联性 德、英、美等国以主观关联性为基础,为地理标志提供不正当竞争法、假冒诉讼及
发布时间:2019.01.18 -
《奇迹MU》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过第三被告的“99YOU”网站进行推广。《奇迹神话》完全抄袭了《奇迹MU》,在作品名称、故事情节、地图场景、角色、技能、怪物、装备等的名称、造型等多个方面与《奇迹MU》构成实质性相似。第一被告将原告游戏改编为网页游戏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改编权;第二被告与第一被告深度合作运营《奇迹神话》,共同侵犯了原告的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第三被告为《奇迹神话》进行推广并提供链接,存在主观过错,构成对第一被告和
发布时间:2016.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