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专利
-
商标
-
版权
-
商业秘密
-
反不正当竞争
-
植物新品种
-
地理标志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
技术合同
-
传统文化
点击展开全部
律师动态
更多 >>知产速递
更多 >>审判动态
更多 >>案例聚焦
更多 >>法官视点
更多 >>裁判文书
更多 >>公知常识
-
专利行政案件中公知常识认定现状分析及建议
作者:卓锐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公知常识是专利授权确权行政案件中的一个常用概念。某项技术在其所属领域基于申请日(或优先权日)前的该领域技术发展水平及该领域技术人员的知识水平,已经被广泛地接受并应用,以至于该技术在该领域已经到达了“公知化”的程度,就应被认定为公知常识。但我国现行的专利法律法规中,没有对公知常识这一概念进行明确的定义。同时,对公知常识的判断主体,即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这一拟制的“人”的
发布时间:2016.11.28 -
北京高院整理发布当前知识产权审判中需要注意的若干法律问题(专利)
适用问题,二审基本上都是以版本不同但条款内容无实质变化、对当事人实体权利未造成损害为由予以维持。但这一问题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毕竟不同版本的审查指南还是有一些变化的。法条适用是法官的基本功,也是正确裁判的最低要求,大家在办案压力和难度越来越大的情况下更不能犯这种低级错误。 ——关于公知常识的举证及限制问题。在专利授权确权行政案件中,对于公知常识的证明责任,审查指南区分了两种情况,在实审和复审程序中
发布时间:2016.05.10 -
北京高院整理发布当前知识产权审判中需要注意的若干法律问题(专利)
适用问题,二审基本上都是以版本不同但条款内容无实质变化、对当事人实体权利未造成损害为由予以维持。但这一问题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毕竟不同版本的审查指南还是有一些变化的。法条适用是法官的基本功,也是正确裁判的最低要求,大家在办案压力和难度越来越大的情况下更不能犯这种低级错误。 ——关于公知常识的举证及限制问题。在专利授权确权行政案件中,对于公知常识的证明责任,审查指南区分了两种情况,在实审和复审程序中
发布时间:2016.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