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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北京“王致和”后 四川“白家”在欧洲被抢注
中华老字号北京王致和在德成功胜诉德国欧凯公司抢注商标案刚刚结束,四川食品企业白家又宣布起诉欧凯公司抢注公司商标行为侵权。昨日四川白家食品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盛家武透露,德国慕尼黑地方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商标被德国代理商抢注 据盛家武介绍,白家商标被德国欧凯公司抢注是在2006年11月。考虑到欧凯公司是白家在德国的三个代理商之一,白家始终采取协商的方式希望以和平方式拿回商标,“2004年,白家在
发布时间:2009.06.11 -
蒂森克虏伯考虑将磁悬浮技术出售给中国
据德国《世界报》网站(www.welt.de)3月28日报道,在德国政府宣布慕尼黑火车站至机场的磁悬浮项目因费用问题夭折后,蒂森克虏伯集团表示将在最近几周内直接与中国政府就磁悬浮技术转让进行谈判,转让方式为生产许可或全部出售。如德方出售磁悬浮驱动和控制系统专利,中方可以独立建造和推销磁浮铁路,德方则将丢掉在卡塞尔工厂的220个就业岗位。(德国经商处)
发布时间:2008.04.01 -
德国专家谈无人驾驶汽车所带来的机遇与挑战
德国一直以其汽车厂商(诸如,梅赛德斯、宝马、奥迪以及大众)而闻名全球。但是,不仅仅只有上述这几个大企业才能代表德国的汽车行业。因为从汽车供应行业的角度来看,中小型企业(Mittelstand)才经常会被看成是德国的经济引擎,并在整个行业中占据着主导地位。德国的这些中小型企业主要是由一些拥有非常特别的领导风格以及强大区域基地的小型与中型家族企业组成,并且在全球范围内经常会成为各自业务领域的隐形冠军
发布时间:2018.02.09 -
HTC挫败 德国法院判其侵犯诺基亚技术专利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宏达电(HTC)在德国输掉官司,宏达电发布声明指出,感到失望,但对宏达电的德国业务并无影响,宏达电连涨2日后,20日早盘股价拉回。 位于德国曼罕(Mannheim)的法院19日裁定,宏达电侵犯诺基亚“协助手机省电”这项欧洲专利的德国部分。 宏达电发布声明指出,感到失望,幸而该判决仅涵盖本公司3款已不再于德国贩卖的旧型手机Wildfire S、Desire S及Rhyme
发布时间:2013.03.21 -
德国对苹果亚马逊有声书协议展开反垄断调查
11月17日消息,据国外媒体报道,由于图书销售商的投诉,德国联邦竞争法管理局(FederalCartelOffice)已于近日对亚马逊和苹果之间达成的有声书服务协议展开全面调查。此项调查将主要针对双方公司的有声书供应服务协议和市场主导地位进行评估,以裁定是否存在对较小规模有声书发行商恶意挤压的行为。 “两家公司都在德国数字有声书市场上拥有强势地位。”德国联邦竞争法管理局总裁
发布时间:2015.11.17 -
“德国制造”背后的知识产权“攻略”
秋日的慕尼黑,总会在清晨时聚集起很多的水汽,若是从中国北方的大城市初来乍到,人们会想当然地认为这又将是雾霾的一天。然而,随着太阳逐渐升起,清晨那能见度甚至不足100米的天气竟然顷刻之间便放晴了。与之相似,当国人最初接触德国的知识产权制度之时,也曾被那些不甚明了的规则体系所迷惑,然而随着了解越发深入,德国的知识产权“攻略”便越发清晰,让人越是能够体会到知识产权在促成“德国制造”享誉全球过程中的定鼎
发布时间:2019.12.09 -
德国修订专利商标局职能和调整专利费
2021年9月7日,德国《联邦法律公报》公布8月31日颁布的“关于德国专利商标局(DPMA)最新职能及修订专利费”法案,将于2022年1月1日生效。该法案是德国创新举措的另一部分,旨在加强对创新的保护和促进,并在这一领域取得更大的成效。 《专利法》(Patentgesetz)中增加了新的第26a条,扩大了DPMA的法定职能:向德国的中小企业、初创企业以及公众宣传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并在
发布时间:2021.09.15 -
德国法院裁定Netflix侵犯博通视频专利
博通公司(Broadcom)11月3日宣布,德国联邦专利法院发布初步意见,认定博通公司一项与HEVC/H.265视频编码相关的专利有效。此前,慕尼黑地方法院于今年9月19日判决Netflix侵犯了该专利。慕尼黑法院还发布了一项禁令,要求Netflix停止在德国的所有进一步侵权行为。
发布时间:2023.11.07 -
德国电商平台卖家侵权投诉维权及反向临时禁令申请
PART 01 德国电商平台专利投诉下架处理及平台救济规则 2022年4月,德国亚马逊店铺经营者A公司收到德国亚马逊平台商品下架通知,其下架原因为A公司所售产品中的芯片侵害B公司的专利权,涉案专利为欧洲发明专利。A公司向专利权人B公司发送了“未侵权分析报告”,B公司依然坚持投诉A公司产品专利侵权。双方无法达成共识,A公司随即发送警告信,B公司依然拒绝撤回专利侵权投诉。 事实上,A公司收到
发布时间:2024.07.04 -
中国入世后“客车侵权第一案”宣判:国内两公司赔偿德国公司2116万
经过近两年的漫长诉讼,沸沸扬扬的中国入世后“客车侵权第一案”迎来了一审判决。国内两家单位生产销售的大客车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定侵犯德国“欧洲星航线”的外观设计专利权,应赔偿2116万元。 德国尼欧普兰汽车有限公司起诉称,2004年9月23日,该公司在中国申请了“星航线”的外观设计专利,开始生产销售根据本专利生产的“星航线”系列客车。2006年春,该公司发现盐城中威客车有限公司和中大
发布时间:2009.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