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利 -
商标 -
版权 -
商业秘密 -
反不正当竞争 -
植物新品种 -
地理标志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
技术合同 -
传统文化
点击展开全部
律师动态
更多 >>知产速递
更多 >>审判动态
更多 >>案例聚焦
更多 >>法官视点
更多 >>裁判文书
更多 >>相同主题
-
浅谈优先权的实质条件
,这就是“优先权”一词的由来。 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优先权制度已经被世界各国广泛接受。我国现行专利法第二十九条就外国优先权和本国优先权分别给出了如下规定: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发布时间:2018.11.15 -
最高院二审改判:“发光元件和照明器具”发明专利优先权成立 二审判决书
技术方案,是首次记载了权利要求1-6的相同主题的在先申请,权利要求1-6不能享有本专利所要求的优先权JP2004-041502,评述权利要求1-6的新颖性和创造性的现有技术的公开日应该在本专利的实际申请日2005年2月15日之前。本专利权利要求1相对于证据3、证据5并结合本领域的公知常识不具备创造性;权利要求2-6的附加技术特征或被现有技术公开或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在其所引用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
发布时间:2026.01.20
1
共计1页,2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