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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著作权集体管理高峰论坛在京举行,与会专家都说了些啥?
原标题:近日,中国国际著作权集体管理高峰论坛在京举行,专家热议许可使用费标准、延伸性集体管理等问题——集体管理:完善制度,提升服务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著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之间的桥梁,一方面帮助著作权人对接作品使用市场,另一方面帮助作品的使用者寻找到需求作品并完成版权追溯。1992年,我国第一家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成立,随后,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中国
发布时间:2020.12.16 -
揭开“碰瓷式”维权的“面纱”
有关“碰瓷式维权”公司的舆论声讨。但是,从法律角度来讲,如果认定有关公司从事的只是“碰瓷式维权”活动,公众只能从道义上加以谴责和声讨,难以有效约束和制止,应当深刻分析其运作模式背后的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所在,从法律上给与严厉制裁和打击,才能从根本上防范和杜绝这种“碰瓷式维权”的发生。 从著作权管理的角度看,有关公司的行为已经越过了正常维权的边界,进入到“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著作权集体管理活动”的违法
发布时间:2019.04.17 -
论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中使用费收取与分配的核心作用
内容提要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作为承担著作权集体管理的机构,在不同国家,其组织架构、职能定位有所不同。根据垄断程度由高到低一般可分为三类:以意大利为代表的全国垄断组织,以德国为代表的相对垄断组织,以及以美国为代表的竞争性组织。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有一定垄断地位,根据法律及法规的规定,其特点包括:自治性、非营利性及信托机构。以上述三个特点为基础,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工作内容,围绕使用费的收取与分配
发布时间:2023.06.09 -
音著协等3家协会签署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备忘录
著作权集体管理助力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6月8日,由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中国香港作曲家及作词家协会和中国澳门作曲家、作家及出版社协会共同主办的第一届粤港澳大湾区音乐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高峰论坛在深圳举办,会上3家协会签署了《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助力粤港澳大湾区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合作备忘录》。同时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还与中国澳门作曲家、作家及出版社协会签署了《横琴地区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合作备忘录
发布时间:2023.06.20 -
酒店播放背景音乐,音集协要求支付使用费被法院驳回,原因为何?
外国法人在我国境外制作、发行的录音制品,能否依据我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五条主张获酬权?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能否向传播此类作品的机构收取使用费?近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在审结的一起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中作出明确回应。 该案中,广州广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南沙某分公司(下称广某公司南沙分公司)因在其酒店内播放《好春天》《开心又一年》《喜气洋洋》等30首歌曲(下称涉案录音制品),与广州广某酒店管理
发布时间:2026.08.18 -
KTV版权合规,并非付费了事
公司辩称,其已与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以下简称音集协)签订了《著作权许可协议》,每年向该协会缴纳使用费,并取得了卡拉OK曲库的使用权。故拒绝与B公司整体解决著作权许可使用问题,也拒绝向其支付著作权使用费。 B公司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C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 法院审理 本案为著作权侵权纠纷。 A公司和B公司均未许可音集协及其会员使用涉案视听作品。而C公司作为市场经营主体,应当对
发布时间:2026.05.19 -
录音制品使用费标准首案 一审判决书
发布时间:2025.07.15 -
全国人大代表马一德: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应开放竞争
2020年,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使得线下音乐活动严重受阻,促使音乐产业进一步向线上转型。如何推动和促进数字音乐线上模式的创新和发展,成为业界当下需要考虑的新问题。 在数字音乐的管理方面,音乐产业的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一直致力于为权利人和使用者搭建沟通的“桥梁”,但在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马一德看来,我国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目前还无法充分展现该制度的优势之处,长期以来
发布时间:2020.05.26 -
从裁判者角度审视《著作权法》的修改
留下解释的空间。 二、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功能的发挥需要以强化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职能为基础 以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为代表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设立初衷,在于以更加具有专业性的规模化方式帮助权利人获取市场上其作品传播与利用的相关信息、弥补权利人在交易谈判与诉讼维权中的成本考量与能力不足,与此同时可以降低作品使用人获得授权许可的交易成本、减少不必要的侵权风险,而且有利于整个
发布时间:2020.11.03 -
从裁判者角度审视《著作权法》的修改
为“视听作品”就能够完成立法意图,也能给司法适用法律留下解释的空间。 二、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功能的发挥需要以强化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职能为基础 以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为代表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设立初衷,在于以更加具有专业性的规模化方式帮助权利人获取市场上其作品传播与利用的相关信息、弥补权利人在交易谈判与诉讼维权中的成本考量与能力不足,与此同时可以降低作品使用人获得授权许可的
发布时间:2020.10.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