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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侵权诉讼中“滥用专利权抗辩”的理解与适用探析
第四次修正的《专利法》已于2021年6月1日开始施行,其中新增的第二十条第一款涉及诚实信用原则和禁止权利滥用原则。上述条款的引入,不仅在法律层面为规范申请专利行为提供了明确的、直接的法律依据,有利于提高我国授权专利质量[1],还为专利侵权纠纷中被诉侵权人提出“滥用专利权抗辩”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依据和现实可能。 然而,上述条款仅给出了原则性指引,并未具体规定违反相关原则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同时
发布时间:2023.03.09 -
权利基础存在明显瑕疵的知识产权不应得到保护
【裁判要旨】 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申请专利和行使专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滥用专利权损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对于明显属于侵犯第三人合法在先权利的相关专利,即使具备权利外观上的合法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以权利基础存在瑕疵为由对其不予保护,从而对被诉侵权人提出的“专利权稳定性抗辩”予以支持。 【基本案情】 原告(上诉人)丁某某诉称:2021
发布时间:2025.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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