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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将于近期实施 “知识产权纠纷”成为一级案由
记者从第二次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上获悉,《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已经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并将在近期正式实施。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建明要求,各级法院要注意结合民事案件新案由规定的贯彻执行,搞好反垄断等各种知识产权新类型案件的审判工作。 新规定将“知识产权纠纷”作为一级案由,下设“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和“不正当竞争、垄断纠纷”3个二级案由,并相应总共设置了
发布时间:2008.02.21 -
民事案件案由规定(2025)
民事案件案由规定 (2007年10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38次会议通过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 根据2011年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决定》(法〔2011〕41号)第一次修正 根据2020年12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1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决定》(法〔2020〕346号)第二次修正 根据2025年12
发布时间:2025.12.26 -
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发布《关于修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决定》2025
法〔2025〕226号 最高人民法院 印发《关于修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决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现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决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25年12月16日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修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发布时间:2025.12.17 -
市场监管领域知识产权案件案由规定(试行)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 关于印发《市场监管领域知识产权案件案由规定(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知识产权局: 现将《市场监管领域知识产权案件案由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4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市场监管领域知识产权案件案由规定(试行) 第一条 为加强知识产权案件案由管理
发布时间:2025.01.09 -
民事案件案由新旧对照表(2020 vs 2025)
近日,最高法院对民事案由规定作了较大修改,调整、新增较多案由内容,调整后的新案由规定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为便于直观了解新案由规定的修改情况,现将新旧案由规定进行对照,形成如下对照表(左栏为原案由规定,右栏为新案由规定,新增内容红色字体显示):
发布时间:2025.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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