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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知识产权领域意思自治的正当性
内容提要 意思自治在知识产权领域多遭禁止。其原因在于,自治被认为会给国家、社会或者第三人利益造成净损害,具体体现为给第三人制造信息成本、侵占公有领域、损害消费者利益以及排除或者限制竞争。但知识产权领域的意思自治有其正当性。一是因为意思自治的正当性基础同样存在于知识产权领域。二是因为知识产权领域意思自治的社会收益可抵偿社会成本。一方面,知识产权领域的意思自治有提升社会整体福祉的潜力;另一方面
发布时间:2024.01.12 -
商标使用许可期限届满后被许可人继续销售库存商品的法律定性
摘 要:商标使用许可期限届满后继续销售库存商品,不宜简单地认定为侵权,需结合许可合同条款的具体内容作具体分析,侵权的认定则应秉持“混淆可能性”的判断标准。合理销售期间的设定不失为一个合理的利益平衡之举。 关键词:商标使用许可 库存商品 意思自治 侵权责任 商标使用许可期限届满后,被许可人继续销售库存商品的法律定性问题,不仅涉及商标法理论与实务的衔接,更直接关涉企业经营中常见的现实困境与法律风险
发布时间:2026.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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