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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件相关情况[1] (一)基本案情 原告浙江宝芝林中药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浙江宝芝林公司”)系第920728号“”、第10730723号“”、第18842478号“、第18842480号“”注册商标专用权人,商标核定使用商品包括第5类“人用药;医用药膏;医用敷料”等。浙江宝芝林公司授权关联公司浙江康某中药有限公司生产的麝香镇痛膏,最早上市时间为2018年3月。该麝香镇痛膏为贴剂,外包装(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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