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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人的申请注册行为是否属于商标代理机构假借关联主体、从业人员或其近亲属等名义,以规避《商标法》第十九条第四款之规定。 为防止商标代理机构利用其业务上的优势,自己恶意抢注他人商标牟利,根据《商标法》第十九条第四款、《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七条等规定内容,商标代理机构除对其代理服务申请商标注册外,不得申请注册其他商标。商标代理机构申请注册或者受让其代理服务以外的其他商标,商标局不予受理。基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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