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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代理机构备案办理须知
办理途径 商标代理机构备案、变更备案可在线办理、邮寄办理或直接办理。商标代理机构注销备案可邮寄办理或直接办理。 第一,提交电子申请。新登记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备案业务,可通过中国商标网上的“网上申请”栏目,进入网上服务系统首页,点击右侧的“代理机构备案申请”,在线办理;已备案并领取数字证书的商标代理机构,可通过网上服务系统在线提交变更备案申请,登录网上服务系统,在“代理申请业务”栏中选择“代理变更
发布时间:2020.10.19 -
大中型企业遴选和管理专利代理机构的几点思考
摘要 大中型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人员需要定期或不定期遴选专利代理机构作为知识产权服务商,笔者在多年的大中型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中,总结了以下三点作为大中型企业遴选和管理专利代理机构的重要考量因素:服务流程标准化、专利代理师的撰写能力和服务意识、专利代理机构的对接人的能力和处事风格。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企业是创新的主导力量之一。从某种程度上
发布时间:2022.06.20 -
商标代理机构应当应该遵循哪些规则?
一、按照委托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或者其他商标事宜的义务。 商标法第十九条规定,商标代理机构应当“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或其他商标事宜”。实践中,部分商标代理机构未接受委托而以他人的名义从事商标代理业务是严重的违规行为。 二、保密的义务。 商标法第十九条规定,商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在代理过程中知悉的被代理人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商标代理监督规定》第十五条第一款也规定商标代理机构“在代理
发布时间:2025.03.26 -
商标代理机构申请注册商标的限制
近期,为了正确理解与适用我国现行商标法第十九条第四款有关商标代理机构申请注册商标的限制性规定,妥善处理相关案件,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向相关协会、法学院及学术机构等单位定向发放了调查问卷并征求意见。同时,为了确保涉及我国现行商标法第十九条第四款适用的系列案件审理的客观公正、公开透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还对收悉的相关意见向社会进行了公开。 我国现行商标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商标代理机构
发布时间:2016.04.15 -
全国政协委员王红红:加强知产代理机构监管,公示代理成功率
“一些知识产权代理机构以低价陷阱、虚假服务等方式揽客,恶意侵吞市场,以致知识产权服务行业出现了‘利润倒挂、诚信缺失’现象。”全国政协委员、民盟江苏省委副主委、淮安市副市长王红红今年递交提案,呼吁加强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监管。 记者了解到,如果知识产权代理机构不能提供真实的服务深度,将导致大量无效知识产权申请,这不仅拖累了知识产权部门的审查效能,还破坏了行业生态。 为此,王红红建议,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
发布时间:2020.05.28 -
代理注册“火神山”“方舱”商标,北京顺义这两家机构被立案查处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一些企业和自然人图谋不当商业利益,将与疫情相关的“火神山”“雷神山”“李文亮”等文字抢注商标,一些商标代理机构违背社会良知提供服务,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和愤慨。3月18日,针对两家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火神山”“方舱”等非正常申请商标注册行为,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进行立案调查并进行了整改约谈。 据悉,这两家代理机构分别为北京辰友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和良责知识产权代理
发布时间:2020.03.20 -
全国政协常委齐成喜:为商标代理设置“门槛”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一些商标代理机构违背社会良知,为图谋不当商业利益,协助部分企业和自然人抢注与疫情相关的‘火神山’‘雷神山’等文字,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秩序,践踏社会道德底线,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和愤慨。部分商标代理机构破坏社会公平正义的行为亟需从根本上进行遏制。”全国政协常委、民革天津市委会主委齐成喜十分关注商标代理行业发展的问题,他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应给商标代理机构设置一定准入“门槛
发布时间:2020.05.26 -
专利代理机构因过错导致专利权人错误变更时的责任
近期,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审结一起因变更后的专利权人未及时缴纳年费导致真正的专利权人遭受损失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认定专利代理机构在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时,未尽到审慎义务,判决该代理机构对真正的专利权人遭受的损失承担与此过错程度相适应的赔偿责任。 2019年6月,杨某与中某公司签订股权分配协议书,约定杨某以其所有的“一种某磁悬浮电机”实用新型专利(以下简称涉案专利)折价入股中某公司,“在
发布时间:2024.11.13 -
浅析《商标法》第十九条第四款的适用考量因素
目录 1、问题的提出 2、关于认定的主体范围 3、关于认定的时间点 4、关于追溯的时间 5、总 结 6、指导意义 引 言 《商标法》第十九条第四款“代理机构除对其代理服务申请商标注册外,不得申请注册其他商标”。 此法条的初衷是为了规制商标代理机构利用自身的便利条件进行恶意抢注、囤积商标的行为,对商标代理机构的权利进行了限制,即:商标代理机构仅可以在4506群组的“知识产权代理”、“商标代理
发布时间:2020.08.18 -
代理机构协助恶意抢注构成帮助侵权不正当竞争纠纷二审判决书
【裁判观点】 广东JH**贸易有限公司作为同行业经营者,明知蓝妹啤酒公司“蓝妹”系列注册商标,仍持续、反复申请注册近似商标,未合理解释商标设计来源,超出正常经营需要,具有攀附商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主观恶意,属恶意抢注商标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广州GC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虽抗辩代理行为分属不同程序且商标法第十五条仅规制申请代理,但其代理的15个近似商标申请(含被驳回后仍持续代理)及后续异议、无效宣告
发布时间:2025.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