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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案情 申请人(原撤销申请人):莫某英 被申请人(原撤销被申请人):某国际集团(美国)控股有限公司 复审商标: 申请人申请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人委派专人到各地实地调查走访,在相关市场未发现第2006794号“西域骆驼 WESTCAMEL”商标(下称“复审商标”)在商业中真实使用,请求对复审商标予以撤销。 被申请人答辩的主要理由:复审商标自2003年注册至今一直持续使用,已形成自己独有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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