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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对原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二、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3.5万元;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被告不服,上诉至长沙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本案实质为区域经销商参与竞标失利后,利用区域经销制度,实施妨碍中标人供货和履约的不正当竞争。在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打通制约经济循环的关键堵点,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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