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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要点】 本案系植物新品种权侵权纠纷,某果树研究所系“天使红”石榴品种权人,诉承某经营部(李某成投资的个人独资企业)在淘某公司平台销售标注“天使红”的苗木侵权,主张停止生产繁殖销售、灭活苗木、淘某公司删链、共同赔偿20万元。一审法院认定仅销售侵权,判赔1万元。最高人民法院二审认为,承某经营部店铺展示繁殖基地照片、客服自认苗木源于自有果园,作为专业经营者未举证合法来源,结合其繁殖资质,足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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