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利 -
商标 -
版权 -
商业秘密 -
反不正当竞争 -
植物新品种 -
地理标志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
技术合同 -
传统文化
点击展开全部
律师动态
更多 >>知产速递
更多 >>审判动态
更多 >>案例聚焦
更多 >>法官视点
更多 >>裁判文书
更多 >>侵害专利纠纷
-
机器设备组装调试地构成侵权行为地及相关侵害方法专利发明案件的管辖 含裁定书
【裁判要旨】 1.专利侵权纠纷案件中,被诉侵权设备的多个部件需要组装、调试后才能形成完整的被诉侵权技术方案的,被诉侵权设备的组装、调试地也属于制造行为地。 2.对于与被诉侵权设备的使用有关的方法专利,被诉侵权人在组装、调试被诉侵权设备的过程中实施被诉侵权方法专利的行为具有高度可能性,达到管辖权异议阶段的可争辩程度的,组装、调试地可以作为确定侵害该方法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的管辖连结点。 【关键词
发布时间:2026.04.09 -
最高院第28批指导案例159号| 敦骏科技诉吉祥腾达等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深圳敦骏科技有限公司 诉深圳市吉祥腾达科技有限公司等 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 2021年7月23日发布) 裁判要点 1.如果被诉侵权行为人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将专利方法的实质内容固化在被诉侵权产品中,该行为或者行为结果对专利权利要求的技术特征被全面覆盖起到了不可替代的实质性作用,终端用户在正常使用该被诉侵权产品时就能自然再现该专利方法过程,则应认定被诉侵权行为人实施
发布时间:2021.07.30
1
共计1页,2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