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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公司涉华垄断事件频发 本土企业“很受伤”
“我们会积极配合政府部门的调查,并回答相关问题。”微软中国向记者表示,有关部门正就一些事情对其展开问询。有业内人士认为,此次被查或与涉嫌垄断有关。此前不久,美国高通公司也被曝接受政府部门的反垄断调查。商务部日前也表示正对国内汽车市场上的潜在垄断行为进行审查,一时间外资垄断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话题。 跨国公司涉华垄断事件频发 近年来中国政府不断加大对反垄断的调查和处罚力度。2013年初
发布时间:2014.07.30 -
微软中国昨日被突击调查
昨日下午,有微软中国内部人士向媒体证实,国家工商总局人员突访了微软位于北京、上海、广州、成都四地的办公室,正就一些事情展开问询。随后,微软中国正式回应称,暂时并不清楚公司被查原因,但公司积极配合政府部门的调查,并回答相关问题。 对此,国内多家IT企业均表示“不方便发表评论”,业界推测,微软被查原因可能与涉嫌垄断相关。也有分析认为,可能与信息系统安全有关。 被查原因:涉嫌垄断 昨日,微软中国在发给
发布时间:2014.07.29 -
中国开出反垄断最大罚单 12家日企被罚12.35亿元
中新网北京8月20日电(记者 周锐)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日披露,该机构已对日本住友等八家零部件企业价格垄断行为处罚8.3196亿元(人民币,下同),对日本精工等四家轴承企业价格垄断行为依法处罚4.0344亿元,合计罚款12.354亿元。这是中国反垄断调查以来开出的最高金额罚单。 国家发改委表示,经查实,2000年1月至2010年2月,日立、电装、爱三、三菱电机、三叶、矢崎、古河、住友等
发布时间:2014.08.20 -
保护知识产权不能成外企垄断“挡箭牌”
包括高通在内的一些涉嫌垄断企业,一方面利用垄断巩固其市场支配地位,一方面以知识产权打击竞争对手。用好《反垄断法》成为我国打造良好市场环境的当务之急。未来,中国亟须建立外资合法合规经营的“新常态”。 保护知识产权成部分企业垄断借口 在涉嫌垄断的行为中,高通采取了多种具有反竞争性的收费与销售模式。中国社科院美国所副研究员认为,这些策略相互辅助、相互渗透,排斥竞争、剥削厂商,导致显著的消费者福利损失
发布时间:2014.09.09 -
中国开出反垄断最大罚单 12家日企被罚12.35亿元
中新网北京8月20日电(记者 周锐)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日披露,该机构已对日本住友等八家零部件企业价格垄断行为处罚8.3196亿元(人民币,下同),对日本精工等四家轴承企业价格垄断行为依法处罚4.0344亿元,合计罚款12.354亿元。这是中国反垄断调查以来开出的最高金额罚单。 国家发改委表示,经查实,2000年1月至2010年2月,日立、电装、爱三、三菱电机、三叶、矢崎、古河、住友等
发布时间:2014.08.20 -
“无励磁开关”横向垄断协议案
;在海外市场,华某公司为泰某公司持股的公司作市场代理,不得自行生产或代理其他企业同类产品,且销售价格与泰某公司的供货价格一致。 2019年华某公司向一审法院提起诉讼,主张上述《调解协议》属于垄断协议,应认定无效。一审法院判决驳回华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华某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最高人民法院二审认为,涉案《调解协议》构成分割销售市场、限制商品生产和销售数量、固定商品价格的横向垄断协议,该《调解协议》内容
发布时间:2024.06.21 -
横向持股的反垄断规制路径研究
目录 一、问题的提出 二、横向持股的发展与反垄断规制现状 (一)横向持股与交叉持股、共同所有权概念辨析 (二)横向持股的发展态势 (三)横向持股反垄断规制现状 三、横向持股传统反垄断规制路径的局限性 (一)经营者集中制度规制横向持股的局限性 (二)垄断协议制度规制横向持股的局限性 (三)滥用共同市场支配地位制度规制横向持股的局限性 四、构建横向持股反垄断规制的多元化路径 (一)导入双维度的反垄断
发布时间:2024.04.07 -
某甲公司与某丙公司、某乙公司以及某丁公司垄断纠纷一案
【裁判要点】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本案四当事人均系桐梓县机动车检测行业的经营主体,彼此具有竞争关系,其签订的《联营合作协议》明确约定"收费标准由四家检测机构共同商量决定",属于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第一项禁止的固定或变更商品价格的横向垄断协议;协议同时约定丙方、丁方停业、限制检测设备在桐梓境内流转、四家整合为两家甚至一家经营等内容,限制经营主体经营资格,进一步排除、限制竞争,落入反垄断法第十六条
发布时间:2026.09.10 -
某省水泥协会与国某反垄断行政复议二审行政判决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行 政 判 决 书 (2025)最高法知行终849号 上诉人(一审原告):某省水泥协会。 法定代表人:李某。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委托诉讼代理人:贾梦寒,该局工作人员。 委托诉讼代理人:董洁,该局工作人员。 上诉人某省水泥协会(以下简称水泥协会)因与被上诉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行政复议一案,不服北京知识产权法
发布时间:2026.09.10 -
反垄断审判司法解释施压管理方式改革
5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审理因垄断行为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司法解释。这个司法解释,将在6月1日开始执行。 从2008年8月反垄断法实施以来的3年多时间,各级地方法院共受理垄断民事一审案件61件,审结53件。从一般反垄断案件所牵涉到的市场范围广度以及复杂程度来看,在3年多的时间内,审结53起反垄断案件,这个数量不能算少。但是,如果从中国市场运行的实际状况来看
发布时间:2012.05.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