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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商品通用名称认定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关键环节。当前,约定俗成商品通用名称因认定标准模糊、“使用普遍性”缺乏量化依据,易引发裁判分歧。检察机关办理该类案件时,应优先排除法定通用名称认定可能,再围绕约定俗成通用名称的认定要素,遵循“先主后次”原则全面审查证据,最后做整体考量与判定。同时,可借助大数据技术破解通用名称“使用普遍性”的认定难题,通过多维度证据构建实现精准监督;兼顾产业创新与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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