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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某公司经克洛克斯有限公司(CROCS, INC.)授权,在中国大陆使用“Crocs/卡骆驰”品牌及相关知识产权。其主张“经典克骆格”“小鲸鱼”“迪特”“暖棉”“蓬蓬暖棉”五款洞洞鞋造型(共同特征为:鞋头圆弧、鞋面均匀分布圆形孔洞、鞋后跟活动绑带配圆形纽扣)构成“有一定影响的商品装潢”,指控上海某某公司等六被告(统称“热某方”)在生产、销售的20款洞洞鞋中使用近似造型,构成不正当竞争。 一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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