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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网信办等三部门联合公布《网络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办法》
6月18日,国家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联合公布《网络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6年8月20日起施行。 国家网信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出台《办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数据安全治理工作部署的重要举措,是落实《数据安全法》《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的有力措施。《办法》旨在规范网络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活动,完善数据安全管理体制机制,以数据安全保障数据开发利用
发布时间:2026.06.25 -
《网络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办法》全文
网络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网络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活动,保障网络数据安全,促进网络数据依法合理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网络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网络数据安全风险评估(以下简称风险评估),是指对网络数据和网络数据处理活动安全进行的
发布时间:2026.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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