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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化使用AI图片生成平台的业务模式与版权风险
随着AI技术的发展,全球不断涌现出AI图片生成平台(“AI平台”/“平台”,AI平台经营者后称“平台方”/“平台”),相关版权侵权风险则在商业化利用(如出售、发行等)AI自动生成内容(AI Generated Content,“AIGC”)等情形下浮现。对于AI平台来说,除因自身不当利用AIGC要承担责任外,还可能要对用户不当生成、不当利用AIGC的行为共同担责,具体的风险会因平台的业务模式不同
发布时间:2023.06.28 -
专访“AI文生图”案主审法官:通过裁判给新兴产业稳定预期
,大模型绘画存在不可预测性,在此情况下认定生成内容属于使用者的智力成果应存疑。另有观点类比AI大模型生成内容的过程,就像是一位老师教导学生绘画,老师(即大模型使用者)的教导,不应该成为学生(即大模型)画作的独创性来源。 质疑声还担心,判决可能间接导致不良的社会效应。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董文涛撰文称,“AI文生图”案的判决观点,将会打开“AI生成内容版权侵权诉讼的潘多拉魔盒”,极有可能出现,或者说
发布时间:2024.01.09 -
美国哥伦比亚特区上诉法院驳回斯蒂芬・塞勒博士:AI不享有版权
3月18日,美国哥伦比亚特区上诉法院公布判决,再次强调:享有版权作品的作者必须是人类,AI不行。斯蒂芬・塞勒博士向美国版权局提出的申请,要求为一幅完全由他创作的AI “创意机器” 创作的画作进行版权登记。该申请先是被美国版权局驳回,随后又被联邦地区法院驳回,现在上诉法院也驳回了此次上诉。毋庸置疑,这幅作品是由人工智能自主生成的,因此,法院判定,由于缺乏任何人类的参与,该作品不具备获得版权的资格
发布时间:2025.03.25 -
迪士尼热门电视剧引发“AI抢饭碗”热议
Raden在社交媒体X上指出,在海报背景的中螺旋时钟里,出现了明显的AIGC特征,例如随机生成的无意义扭曲图形。 来源:迪士尼、漫威、The Verge 随后神通广大的网友们在知名版权图片平台Shutterstock上找到了疑似该时钟背景的图片。还有网友花数美元购买了这张图片,虽然图片的元数据里并没有讲清楚这张图片是如何生成的,但同一投稿者上传了大量类似的螺旋图像,增加了疑似AI生成的“嫌疑”。由于这张图
发布时间:2023.10.10 -
360AI新品发布会被指盗图 权利人索赔1元
协议,DW在模型介绍页写到,企业用户如需使用本模型,均需购买本模型的商业授权。 6月11日,360集团副总裁、360AI浏览器产品经理梁志辉进行了公开回应,称创作者提出希望以10倍价格购买模型,并另行支付赔偿费用。梁志辉认为方案超出合理范畴,愿意诉诸法律,在法庭上公开探讨版权问题。 6月12日,DW再次在社交媒体发文,向周鸿袆要求公开道歉,并索赔1元。 有关本次事件的后续进展,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将
发布时间:2024.06.13 -
“AI换脸”侵犯著作权案
原标题:关注┃一键“AI换脸”?法院:侵犯著作权! 用户点开“某颜”小程序,通过“AI换脸”便能一键生成自己的古风汉服形象,观看广告后还可免费保存到手机相册。谁知,部分模版素材竟是侵权“搬运”来的盗版? 近日,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嘉定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提供“AI换脸”服务引发的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案情回顾 陈女士是一名古风人像摄影师,在某短视频平台上开设有实名认证账号,并发布其自行
发布时间:2024.07.26 -
墨西哥最高法院裁定AI生成作品无版权资格 须证明人类作者身份
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从ec.europa.eu获悉,近日墨西哥最高法院审理的 Amparo Directo 6/2025 案中明确裁定,无人类作者参与的人工智能(AI)生成作品不具备版权资格。该裁决维持了国家版权局驳回AI生成图像《虚拟化身:杰拉尔德·加西亚·贝兹》注册申请的决定,引发全球对AI版权归属问题的广泛关注。 本案涉及申请人使用AI工具“莱昂纳多”生成的图像申请版权注册。申请人提供了原始
发布时间:2026.02.05 -
以ChatGPT为代表的生成式AI内容的可版权性研究
摘要 以ChatGPT为代表的生成式AI内容具有可版权性。就激励创作而言,被激励的对象并非生成式AI本身,而是使用生成式AI创作的人,生成式AI起到的依然是创作工具的作用,依可版权性将生成式AI内容置于版权法体系框架下进行保护符合最便宜保护形式的需要,同时能够为确定生成式AI内容版权侵权的责任主体提供依据。在生成式AI作品认定上,区别于传统作品的认定,应依独创性和实质性贡献来综合判断生成式AI
发布时间:2023.09.21 -
网络文学AI洗稿问题专题研讨会在京举行
4月29日,由北京市出版版权协会主办,中国出版创意产业基地、国家版权创新基地协办的网络文学AI洗稿问题专题研讨会在北京举行。本次研讨会由北京出版版权协会秘书长冯华主持,北京市出版版权协会副理事长马德献,北京互联网法院立案庭法官王彦杰,北京市委宣传部版权管理处一级主任科员于洋,北京作协驻会副主席、北京老舍文学院常务副院长周敏等出席会议。 近年来,随着网络文学的蓬勃发展与提质转型,AI技术滥用导致的
发布时间:2025.05.07 -
AI生成内容可版权性的判断路径
共识,而著作权法的保护路径可以说是目前最贴合的一种选择。由此而来的疑问是,基于当前著作权法相关规定的解释论立场,AI生成内容是否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亦即AI生成内容的可版权性问题? 一、AI生成内容可版权性的不同裁判观点 AI生成内容的广泛传播已经在国内引起了一些司法纠纷,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的(2018)京0491民初239号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案(以下简称“239号案件”)以及深圳市
发布时间:2020.04.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