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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要旨 侵犯商业秘密刑事案件中,不同行为类型对应的损失数额确认方法不同。其中,不正当手段获取型与违约型两种行为类型,一般应以行为人是否合法知悉、掌握权利人商业秘密作为区分标准。行为人合法知悉、掌握权利人商业秘密的,后续即使存在擅自复制、下载、带离等行为,也不应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型对后续行为再行评价。权利人公司内部员工与外部人员里应外合、结伙勾结,外部人员以高薪利诱、拉拢、贿赂等方式,指使尚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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