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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州海关截获一批侵权“BOSCH”汽车配件
3月3日,福州海关关员在清点刚刚被截获的一批侵权“BOSCH”汽车配件,该批被截获的汽车配件有5016个磁飞轮、50000套白金触点、5092个包装纸盒使用了“BOSCH”标识,经“BOSCH博世(图形)”商标权利人确认,上述货物侵犯了罗伯特.博世有限公司在海关总署备案的“BOSCH”及“BOSCH博世(图形)”的商标专用权。
发布时间:2010.03.03 - 
            
义乌维某商行、吴某侵害BOSCH商标权纠纷二审判决书
一审判决,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事实与理由:(一)一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1.吴某作为原审共同被告主体不适格。博某公司、博某中国公司系在维某商行经营的网络店铺下单购买被诉侵权商品,后添加维某商行经营者吴某微信,进行微信沟通和付款。吴某仅系维某商行的经营者,无需列为原审共同被告。2.被诉侵权标识“MAXBQSCH”由8个字母组成,涉案商标“BOSCH”由5个字母组成,两者字母中的“Q”与“O”并不相同
发布时间:2025.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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