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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近日在京成立由中国摄影家协会联合全国多家摄影机构和100多位知名摄影家共同发起的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近日在京成立。 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是由摄影著作权人参加,以保护摄影著作权为宗旨的权利人组织。在3年的筹备期间,得到国家版权局、中国文联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国家版权局和中国摄影家协会多次召开由版权、立法、司法专家和学者参加的论证会,共同探讨成立摄影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必要性和现实意义,广大摄影著作权人和使用者 发布时间:2008.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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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摄影作品著作权纠纷相关案例天价油画《总理在汶川》涉嫌抄袭惹版权争议 今年的5月12日,画家冯明创作的著名油画《总理在汶川》在成都义拍拍出350万元的高价。但因与新华社记者姚大伟拍摄的摄影作品《告别北川》相似,一度引来各方关注。究竟是涉嫌抄袭摄影家作品,还是画家的二度创作?各界众说纷纭。 油画家冯明并不认为自己侵权。他坦言,虽然创作时确实参照了新华社记者姚大伟的摄影作品《告别北川》,但他的作品属于“再创作”。他表示,油画与 发布时间:2011.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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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品被用作围墙广告 军报摄影记者诉一建设公司侵权因认为侵犯自己著作权,解放军报社摄影记者乔天富将中国新兴保信建设总公司告上法庭。一审宣判后,乔天富又提起上诉。记者今天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乔天富诉称,在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0周年大阅兵期间,自己拍摄了许多作品,并从中精选部分作品由解放军文艺出版社署名出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0周年庆典大阅兵》的摄影专辑。2005年3月,中国新兴保信建设总公司未经同意,使用其中8幅作品 发布时间:2008.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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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纪念邮册擅用已故著名摄影家作品 女儿法院维权吴印咸(于1994年9月去世)是我国著名摄影家,在革命时期曾拍摄了大量关于毛泽东、邓小平等革命家的珍贵照片。近日,吴印咸之女吴女士发现北京某文化艺术公司制作销售的四本纪念邮册擅自使用了父亲的摄影作品。于是,吴女士将该文化艺术公司及其中一本纪念邮册的监制单位中国某协会起诉至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吴女士在起诉书中诉称,其父著名摄影家吴印咸虽已去世,但他拍摄的一系列摄影作品仍在法律保护期内。近日,吴 发布时间:2008.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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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阳摄影师与龙门石窟管理局互诉侵权案广为社会各界关注的中国摄影家协会会员、河南省新闻摄影学会副秘书长张晓理与龙门石窟文物保护区龙门风景管理局(以下简称龙门石窟管理局)互诉侵权一案有了初步结果,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张晓理诉龙门石窟管理局侵权,同时,也驳回了龙门石窟管理局对张晓理的反诉。 昨天下午,刚刚收到判决书的摄影师张晓理表示,一审法院明显是在“和稀泥”,他将于近日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照片被盗用,摄影师索赔 发布时间:2008.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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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维护著作权 北京一公司一次维权起诉无锡14家单位“北京嘉华苑公司起诉了11起涉及无锡14家单位侵犯其著作权的案件,标的达35万余元。”4月14日,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其中两起案件进行了调解,涉案房产公司为单幅摄影作品支付了6000元。2005年至今,该院已受理北京嘉华苑公司为原告的案件53起,涉案标的210余万元,涉及10多个行业60多家单位。 北京嘉华苑公司发现无锡某房产公司在某报社发布的广告中没有经过许可,使用了该公司享有著作权的 发布时间:2008.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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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纱照惹纠纷 法院判定选剩底片归新人所有新人在影楼拍摄婚纱照,对于选剩的照片一般都由影楼自行处理,这是一种行规,然而一对新人为讨要自己164张婚纱照,决定向这一行规挑战。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这一行规属“霸王”条款,选剩的婚纱照所有权归新人。此案因此被评为2007年度精品案例。 影楼不还选剩照片成被告 2005年9月24日,蒋先生和妻子到昆明澳斯卡婚纱摄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斯卡影楼”)拍婚纱照,双方签订《摄影预约单》,约定由影楼 发布时间:2008.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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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纱照惹纠纷 法院判定选剩底片归新人所有新人在影楼拍摄婚纱照,对于选剩的照片一般都由影楼自行处理,这是一种行规,然而一对新人为讨要自己164张婚纱照,决定向这一行规挑战。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这一行规属“霸王”条款,选剩的婚纱照所有权归新人。此案因此被评为2007年度精品案例。 影楼不还选剩照片成被告 2005年9月24日,蒋先生和妻子到昆明澳斯卡婚纱摄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斯卡影楼”)拍婚纱照,双方签订《摄影预约单》,约定由影楼 发布时间:2008.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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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摄影作品成邮票图案 双方当事人最终庭外和解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功调解了一起摄影作品未经同意被制成邮票的著作权纠纷案件,摄影家马某将旅游公司、邮政局、集邮公司告上法庭,中院民四庭经过耐心调解,原、被告最终庭外和解。 2001年6月,摄影家马某的两幅作品在某旅游公司主办的摄影大赛上获得优秀奖。2004年马某发现其获奖作品被制成邮票进行销售,马某认为旅游公司、邮政局、集邮分公司的行为侵犯其著作权。马某与三方协商未果,遂于 发布时间:2008.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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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放军报摄影记者诉出版社侵权 双方握手言和近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著作权纠纷案。 解放军报记者乔天富是中国摄影家协会会员、中国新闻摄影学会会员。他参加了许多重大新闻事件的采访,包括1999年国庆50周年阅兵盛典的采访,并出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0周年庆典大阅兵》等摄影专辑。各种画报、杂志、书籍中均刊登了乔记者的摄影作品,但其中有很多都是未经乔记者许可擅自使用的。近期,乔记者就分别将擅自使用其摄影作品的中国某音像出版社 发布时间:2008.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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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iplawyer@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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