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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可奖励300-1000元!
近日,陕西省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陕西省知识产权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其中提到,根据举报内容及执法机关对违法当事人罚没金额和举报人配合执法核查工作情况,按照以下规定奖励:(一)罚没5万元以上,同时举报人积极主动参与配合线索核查工作的,给予800-1000元奖励;(二)罚没2-5万元,同时举报人配合线索核查工作的,给予500-800元奖励;(三)罚没2万元以下或举报人仅提供违法行为的线索,不直接协助
发布时间:2021.08.31 -
从腾讯诉科贝公司、海逸公司案看反不正当竞争审理的三个趋势
公司在其微信公众号中仿冒微信“投诉”界面设置“投诉”模板,并在投诉“提交成功”界面冒充“微信团队”进行对投诉进行答复。 杭州铁路运输法院最终支持了腾讯公司的主张,认定科贝公司和海逸公司的行为分别构成反不正当竞争,判决其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赔偿65万元经济损失。 该案的特点在于起诉主体,被认为系网络平台管理者诉平台经营性用户不正当竞争纠纷的首例。此外,该案判决在反不正当竞争法层面还存在着诸多
发布时间:2019.09.30 -
《地理标志违法行为认定及法律适用指引》发布
为强化地理标志保护,近日,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国内首部以地理标志执法监管工作为内容的《地理标志违法行为认定及法律适用指引》,填补了地理标志执法领域法律适用空白。该指引系统梳理了地理标志侵权行为的认定标准与法律适用规则,为执法人员提供了权威、精准的执法依据。 该指引明确界定了擅自使用地理标志名称、伪造专用标志等违法行为的认定标准,并详细规定了行政处罚、刑事追责等法律适用情形。甘肃省市场监督
发布时间:2026.01.14 -
新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顶层设计与实施中的疑难问题探讨
作用依赖于所有市场参与者的持续遵守。新增行政处罚豁免条款(第25条),可以视为独具中国特色的反不正当竞争成文法规范。它是对刑法谦抑原则的最佳借鉴,一则节约了行政执法资源,再则给轻微违法行为提供了行政免责机会。总体上看,新法第2条的扩容,为制止未来市场上新出现的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提供了广阔的适用空间。 二、一般条款:四字之增是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的最大亮点 (一)一般条款及其利弊 一般条款
发布时间:2018.01.23 -
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
为贯彻落实国家对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的新部署新要求,进一步规范长三角地区轻微违法行为免罚轻罚工作,沪苏浙皖市场监管部门再次联合升级出台2.0版《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将于2026年2月1日正式施行。 2023年,沪苏浙皖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出台《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建立长三角区域免罚轻罚
发布时间:2026.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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