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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短视频著作权案件审判情况通报会(附案例)
IPLaw法律发声讯 8月20日消息 随着抖音、火山、快手、梨视频等新媒体平台的迅速风靡,短视频因适应人们对网络信息接收迅速、及时的特征而逐渐成为互联网中的一个新兴产业。短视频的制作和传播不仅在文化传播方面起到了积极推进的作用,同时也为著作权的保护带来了新的挑战。主要集中在短视频是否构成作品、侵权行为主体如何认定以及产生纠纷后如何划分和承担责任等几个方面。 日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举办短视频著作权
发布时间:2020.08.20 -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受理首例“药品专利链接”诉讼案件
2021年6月1日实施的新专利法第七十六条增设了因申请注册的药品相关的专利权产生纠纷的解决机制。就此,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实施办法(试行)》。最高人民法院也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申请注册的药品相关的专利权纠纷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就纠纷解决机制的具体内容进行了规定,并确定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该类案件集中管辖。申请注册的药品相关的专利权
发布时间:2021.11.11 -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发布专利行政纠纷 行政起诉状模板
为统一专利类知识产权案件诉讼标准、提升司法效率,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近日发布《专利行政案件行政起诉状模板》,为专利侵权纠纷提供规范化文书指引。此举旨在降低企业及个人维权门槛,明确诉讼要件,助力数字经济时代创新成果保护。随着我国专利产业快速发展,此类标准化工具的推出,既是司法实践对接产业需求的务实之举,也为破解“举证难”“流程繁”等维权痛点提供了制度性方案。 附件: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专利行政纠纷 行政
发布时间:2025.03.31 -
宋鱼水:判决追求“辨法析理,胜败皆服”
一位法官在给一份判决书划上句号的时候,最期待的是什么?“希望能把不服的一方说服了。” “琼瑶诉于正案”审判长、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副院长宋鱼水认为。 “辨法析理,胜败皆服”,宋鱼水一直在追求这一理念,希望能通过调解达成和解,或者用判决书的方式说服当事人,从而让当事人主动接受法律裁决。 “琼瑶诉于正案”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力,被许多媒体评为2015年度热点案件,审理思路更为类似纠纷案件的解决提供了参照标准
发布时间:2016.01.25 -
“抖音”诉“伙拍”成北京互联网法院受理第一案
北京互联网法院甫一成立便深受关注。截至10日18时,该院电子诉讼平台共收到网上立案申请207件,“抖音短视频”诉“伙拍小视频”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成受理第一案。 “网上打官司”获认可 已接案200余件 据北京互联网法院消息,该院电子诉讼平台自9日对社会公众开放以来,截至10日18时,总访问量已达20.73万次,注册用户586人,共接到网上立案申请207件。 另据了解,北京互联网法院技术服务
发布时间:2018.09.11 -
宋鱼水:判决追求“辨法析理,胜败皆服”
一位法官在给一份判决书划上句号的时候,最期待的是什么?“希望能把不服的一方说服了。” “琼瑶诉于正案”审判长、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副院长宋鱼水认为。 “辨法析理,胜败皆服”,宋鱼水一直在追求这一理念,希望能通过调解达成和解,或者用判决书的方式说服当事人,从而让当事人主动接受法律裁决。 “琼瑶诉于正案”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力,被许多媒体评为2015年度热点案件,审理思路更为类似纠纷案件的解决提供了参照标准
发布时间:2016.01.25 -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涉APP屏蔽优酷视频广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当庭宣判
2021年4月26日下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一起涉APP屏蔽优酷视频广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进行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认定涉案APP拦截优酷视频APP广告的行为,属于利用技术手段对优酷公司正当经营行为的妨碍、破坏,构成不正当竞争,一审判赔数额适当,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系深圳市福芳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简称福芳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的二审案件。 优酷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04.27 -
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发展简史
知识产权保护的基本体系。 1993年8月5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原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国法院率先成立知识产权审判庭,开启了我国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的序幕。随后,上海、广东、天津、福建、江苏等地的高级人民法院和上海、天津、广州、深圳、珠海、南京等城市的中级人民法院以及上海市浦东新区、北京市海淀区和朝阳区等基层法院也相继成立知识产权审判庭。 最高人民法院为加强对知识产权案件的督导,于1995年在经济
发布时间:2021.05.21 -
说明书与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案析
,权利要求1中的放大包括网状放大及线性放大两种方式,但对于权利要求的理解应结合说明书及附图的记载,因此,应将权利要求理解为仅包括说明书中记载的网状放大这一方式。 法院认为,说明书及附图的作用在于解释权利要求,而非限定权利要求,因此,即使说明书及附图中仅记载了网状放大这一种方式,亦不能将权利要求理解为仅限于此种方式。此外,法院指出,专利申请人在复审阶段提交过两次修改文本,如果专利申请人认为权利要求1仅包括
发布时间:2024.11.20 -
互联网时代如何更有效审理知识产权案件
随着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加大,赔偿数额的不断提高,以及互联网本身技术的发展,使得搜集证据等变得更为容易,近两年来,我国知识产权案件数量一直呈现上涨趋势。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林子英分享了一组数据:以今年上半年收案数量为例,今年北京市法院在6月30日之前受理的知识产权的各类案件达到了21872件,较去年同期的14995件上升了45.9%。同时,法院也面临着司法改革,案多人少的矛盾愈发
发布时间:2017.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