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专利
-
商标
-
版权
-
商业秘密
-
反不正当竞争
-
植物新品种
-
地理标志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
技术合同
-
传统文化
律师动态
更多 >>知产速递
更多 >>审判动态
更多 >>案例聚焦
更多 >>法官视点
更多 >>裁判文书
更多 >>网络
-
首例涉生成式人工智能平台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案
近年来,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一直是科技发展前沿的热门话题,ChatGPT、DeepSeek的横空出世点燃全球对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的讨论热潮。 当您为AI生成的爆款图片点赞时,当您转发AI生成的二创内容时,是否想过AI生成内容可能触及法律红线?是否想过生成式人工智能平台也可能面临侵权纠纷? 近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就首例涉生成式人工智能平台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杭州某智能科技公司构成
发布时间:2025.02.11 -
局域网环境下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责任如何认定?
基本案情 经原始权利人多方转授权,优酷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下称优酷公司)取得了《我不是药神》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移动电影院点播权,授权性质为独占专有许可,含转授权、独立维权权利。授权期限自2018年7月2日至授权电影首次在被授权方平台和/或其转授权平台上线之日起10年。经优酷公司公证取证,由西安小鸟观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小鸟观映公司)直营的“小鸟观映(常营一店)”在其观影包房中通过微信扫
发布时间:2024.12.27 -
国图出版社诉百度侵权案一审败诉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下称海淀法院)就国家图书馆出版社(下称国图出版社)起诉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百度公司)侵犯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国图出版社的全部诉讼请求。 国图出版社诉称,《民国期刊资料分类汇编·四库全书研究》系国图出版社主编、出版发行。百度网盘用户未经许可将涉案图书全部内容上传至百度网盘并设置分享。百度公司作为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提供商,未采取相关措施规范
发布时间:2017.11.10 -
网络传播权与网络服务商的版权责任
网络问题是上个世纪90年代在中国慢慢发展,随着信息的发展,当中的法律问题也突出出来了。发展到现在,我感觉是螺旋型上升,网络服务业者勇敢地走在信息技术和经营网络第一线。他们在市场经济当中追逐利益,追逐为社会服务,追逐为广大网民服务,这种精神是值得敬佩的。但是在市场中,任何主体离不开社会规范和法律的调整,人不能永远自行地善良。在你善良之心不断地培养、运作、发扬的时候,这种社会的法律、社会的规范也要
发布时间:2016.11.08 -
数起图书作品改编有声读物的著作权纠纷案集中开庭
11月21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两起图书内容制作为有声读物著作权侵权案件。原告方均为我国著名美术电影制片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以下简称美影厂公司),其中(2017)沪0115民初32378、32382-32384号原告美影厂公司诉被告上海虎声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虎声公司)、上海证大喜马拉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喜马拉雅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四案,因四案原被告相同,在征得原被告
发布时间:2017.11.22 -
电影《我不是潘金莲》引发侵权纠纷,爱奇艺将“手机电影”诉至法院
因认为“手机电影”iPhone客户端未经许可擅自播放热播影片《我不是潘金莲》、《惊天破》、《外公芳龄38》,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以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为由将北京中投视讯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微影天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诉至法院。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三案。 原告爱奇艺诉称,《我不是潘金莲》由导演冯小刚执导,范冰冰领衔主演,郭涛、大鹏、张嘉译等联合主演;《惊天破》由演员谢霆锋、刘青云、佟丽娅
发布时间:2018.03.07 -
淘宝店家售卖“洗稿”神器:48元洗稿套餐 包教包会
,此类软件一般都会建立存储大量受到著作权保护的作品的软件素材库,而这种使用通常也是没有获得著作权人合法授权的。洗稿软件开发及销售者,在未得到相关作品权利人授权的情形下,将此软件售卖,会涉嫌侵犯他人作品的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 “另一方面,一些用户使用洗稿软件作为工具拼接出新的文章的行为同样涉嫌侵犯他人复制权、改编权等著作权权利,而洗稿软件的开发或者销售者则可能因构成帮助侵权而需要与直接
发布时间:2018.04.13 -
正义网采访徐新明律师:淘宝店家售卖“洗稿”神器:48元洗稿套餐 包教包会
,此类软件一般都会建立存储大量受到著作权保护的作品的软件素材库,而这种使用通常也是没有获得著作权人合法授权的。洗稿软件开发及销售者,在未得到相关作品权利人授权的情形下,将此软件售卖,会涉嫌侵犯他人作品的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 “另一方面,一些用户使用洗稿软件作为工具拼接出新的文章的行为同样涉嫌侵犯他人复制权、改编权等著作权权利,而洗稿软件的开发或者销售者则可能因构成帮助侵权而需要与直接
发布时间:2018.04.13 -
北京知产法院管辖权异议二审案件呈现四大特点
连续三年均为移送管辖权异议上诉案件最多的基层法院,海淀法院其次,占比约五分之一。 三是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占比较高。我院受理的二审民事案件案由主要包括不涉及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民事纠纷、不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的商标权民事纠纷、不涉及技术秘密的不正当竞争纠纷以及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普通技术合同纠纷等。其中,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件管辖权异议占比超过管辖权异议二审案件总数的五分之四。其主要原因,一方面是基层
发布时间:2018.07.19 -
网站与受托制作人著作权侵权责任界定
网站所有人与网站实际制作方不一致时,前者往往被作为直接侵权人成为网络著作权侵权案件的被告。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网站所有人也常抗辩称实际制作人系第三方,责任应由实际制作方承担。对于此类问题,应区分侵权之诉与违约之诉,厘清著作权侵权的主体,进而判定侵权责任由谁承担。而网站所有人与权利主体如果达成调解后,又以该调解案件为基础提起诉讼要求网站实际制作方赔偿其损失的,不能直接认定侵权成立并以调解数额作为网站
发布时间:2018.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