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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使用证据形成于域外的知名度判定案行政二审判决书
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2年10月11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查明 一、诉争商标 1.注册人:韩惠娇人公司。 2.注册号:17769144。 3.申请日期:2015年8月27日。 4.专用期限至:2026年10月13日。 5.标志:“V7ToningLight”。 6.核定使用商品(第3类):洗面奶;化妆品;牙膏等。 二、被诉裁定
发布时间:2023.10.08 -
商标法法律事实确定的语境论方法
不是纯粹的客观物理语境,而是结合了消费者心理构造的认知语境,可以分为商品语境与非商品语境。语境论方法中的语境必须是客观的、相关的、普通的、全面的、整体的。运用语境论方法需要经过设定商标法问题、语境的识别、语境的重构及在重构语境下解决商标法问题四个步骤。 关键词:语境论;商标性使用;商标显著性;多因素测试法 目录 引言 一、商标法法律事实确定运用语境论方法的必要性及规范意义 二、语境论方法中语境的概念
发布时间:2023.10.10 -
论注册商标使用义务规范的体系化构建
内容提要 2023年1月1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强调“强化商标使用义务,引导商标注册回归制度本源”是本次修法主要内容之一。目前,我国注册商标使用义务制度存在概念模糊、注册审查程序中使用意图与承诺使用的取舍不定、核准注册后权利人违背使用义务的法律责任不明等问题。在明晰注册商标专用权人商标使用概念的基础上,以“注册审查—权利维持—权利处分—权利救济
发布时间:2024.03.15 -
OpenAI否认版权侵权指控 主张“变革性”合理使用
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从路透社获悉,本周二,OpenAI在美国加州联邦法院回应了该公司滥用包括Michael Chabon、Ta-Nehisi Coates和喜剧演员Sarah Silverman在内的作家的作品来训练其人工智能语言模型的指控。 这家由微软投资的人工智能公司在回应时表示,它合理使用了受版权保护的内容,来训练模型(比如其广受欢迎的聊天机器人ChatGPT的底层模型)创作原创材料
发布时间:2024.08.29 -
司法实践中“商标性使用”的认定
当事人 原告:赛诺菲(SANOFI) 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第三人:深圳市赛诺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基本案情 诉争商标系第21671066号“赛诺菲Sanofi”商标,由第三人申请注册,核定使用在“空气净化装置和机器、燃气炉”等商品上。原告以其在先注册的第747304号“赛诺菲”商标、第1386355号“sanofi”商标、第7993681号“SANOFI”商标(简称引证商标一、二
发布时间:2024.08.26 -
商标撤三制度中“合法使用”之理解
一、前言 1982年《商标法》规定了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撤销制度(下称商标撤三制度)。这些年来,商标撤三制度围绕着“商标使用”这一核心概念从使用时间、使用主体、证据判断等方面进行了较为充分的理论及实践研究,并形成了“真实、公开、合法”的判断标准。但随着国际贸易的频繁以及行政机关管理职责的交叉,进出口货物的标签贴附、企业经营活动的各类资质均为司法实践带来了更多的挑战,越来越多的当事人在案件中将
发布时间:2024.09.24 -
超出许可协议约定范围使用注册商标构成商标侵权
——2016年浙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候选案件 【案例索引】 (2015)甬慈知初字第169号;裁判时间:2016年1月18日。 (2016)浙02民终2010号;裁判时间:2016年8月24日。 【裁判要旨】 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如果被许可人超出使用许可合同约定的范围使用注册商标,即使商标权人自己尚未在该类商品上使用该注册商标,但因被诉侵权行为挤占
发布时间:2017.04.06 -
注册美国商标这几点很重要
随着国际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申请海外商标。其中,申请美国商标的人越来越多。如何申请美国商标,申请美国商标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商标申请基础 美国是采用“使用在先”主义。即商标权的获得以商标的实际商业使用为基础,商标注册证作为权利证明的一种初步证据。因此申请人应既保证商标的实际商业使用以取得商标权,又应及时注册以巩固权利。美国商标的申请基础大致分为以下三种: 1、“实际使用”:该
发布时间:2018.01.25 -
如何判断著作权案中的“独家使用权”
作者:袁博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在著作权案件中,经常可以看到涉案合同中出现“独家使用权”“专有使用权”这样的字眼。实际上,这两个商业活动中的高频词汇,并不是著作权法上的术语。那么,对于“独家使用权”或“专有使用权”,法官如何判断其为“排他许可使用权”抑或“独占许可使用权”? 在著作权许可合同中,有三种基本类型:普通许可、排他许可和独占许可。所谓“普通许可”,是指许可方许可被许可方在规定范围内
发布时间:2018.03.28 -
商标在先使用抗辩研究
作者: 李扬 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 内容提要:我国《商标法》第59条第3款规定的商标在先使用产生的是一种抗辩权而不是请求权;可以援引商标在先使用抗辩的主体包括在先使用人及其被许可人、总代理商等下游事业者,商标包括驰名商标、知名商标和其他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范围只限于在先使用商标知名度和信用覆盖的地域,在该范围内,不应当限制在先使用者的营业规模,但在先使用人不得将其营业扩及互联网领域。在先使用
发布时间:2017.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