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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电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武汉某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二审判决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22)最高法知民终1226号 上诉人(一审被告):某电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段某,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武汉某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彭某,该公司董事长。 上诉人某电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武汉某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
发布时间:2025.11.05 -
某某公司、某某(上海)医疗器材有限公司与江苏某某医疗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某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二审判决书
。 法定代表人:孙某峰,该公司董事长。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上海某丁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自由贸易实验区。 法定代表人:孙某峰,该公司董事兼经理。 上诉人某甲公司、某乙(上海)医疗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乙公司)因与被上诉人江苏某丙医疗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丙公司)、上海某丁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丁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不服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于2021年9
发布时间:2025.11.27 -
专利侵权判断中对制造公差的考量
【裁判要旨】 对于权利要求中的特定数值范围特征,如被诉侵权产品的相应数值稳定地落入该数值范围且实质具有与涉案专利相同的技术效果,被诉侵权人主张被诉侵权产品存在制造公差,不具备涉案专利权利要求的数值范围特征的,一般不予支持。 【关键词】 民事 侵害发明专利权 数值范围 制造公差 侵权认定 【基本案情】 美国某公司、某医疗器材公司诉称:美国某公司系专利号为20061012****.5、名称为“用于
发布时间:2025.11.27 -
江苏某科技公司诉江苏某管件公司等侵害发明专利权二审判决书
:江苏省泰州市。 法定代表人:洪某甲。 委托诉讼代理人:洪某乙。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丙公司。住所地:辽宁省。 法定代表人:杨某。 上诉人甲公司因与被上诉人乙公司、被上诉人丙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不服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一审法院)于2021年12月22日作出的(2021)苏01民初198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2年6月30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并于
发布时间:2025.09.26 -
示范“两状”使用指南: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
示范“两状”如何填写?有哪些注意事项?近期,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将推出“两状”使用的填写指南,提供手把手指导。本期介绍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两状”填写指南。 一、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起诉状填写指南 01. 当事人信息 在填写相关信息时,您只需按照表格所列内容,准确、完整地进行勾选和填写即可。 要点1: 如果当事人为自然人,在填写“住所地(户籍所在地)”时,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居所为住所
发布时间:2025.09.28 -
瑞安市某某机器厂与温州某某机械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二审判决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22)最高法知民终1837号 上诉人(一审原告):瑞安市某某机器厂。住所地:浙江省温州市。 法定代表人:邵某敏。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温州某某机械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温州市。 法定代表人:鲍某静。 上诉人瑞安市某某机器厂(以下简称某机器厂)因与被上诉人温州某某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不服浙江省宁波市
发布时间:2025.10.23 -
采用不同技术路径的技术方案是否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的认定
【裁判要旨】 当解决某一技术问题存在多种不同技术路径时,如果涉案专利的发明目的仅是针对特定技术路径中存在的技术问题进行改进,那么通常不应当将采用其他技术路径的技术方案纳入涉案专利权保护范围。 【关键词】 民事 侵害发明专利权 技术路径 专利发明目的 【基本案情】 瑞安市某机器厂诉称:其系专利号为20141006****.4、名称为“塑胶袋封装机包装物的导向装置”的发明专利(以下简称涉案专利)的
发布时间:2025.10.23 -
最高法:支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发科 v 华为”一审裁定(22号)
公司(以下简称某5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管辖权异议一案,不服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一审法院)于2024年12月26日作出的(2024)豫01知民初1216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5年2月12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某1公司、某3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向一审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于2024年7月17日立案受理。某1公司、某3公司共同起诉请求:1.判令
发布时间:2025.05.23 -
最高院:支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发科 v 华为”一审裁定(23号)
被告:某某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东莞市。 法定代表人:赵某路。 委托诉讼代理人:宋某慧,男,该公司工作人员。 一审被告:某某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 法定代表人:赵某路。 委托诉讼代理人:宋某慧,男,该公司工作人员。 上诉人河南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某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某某某公司(以下简称某3公司)、某某某公司(以下简称某1公司)及一审被告某某某公司(以下简称某4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
发布时间:2025.05.27 -
佛山川贵电器与千福好太太电器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21)最高法知民终1178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佛山市顺德区川贵电器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山市千福好太太电器实业有限公司。 上诉人佛山市顺德区川贵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贵公司)因与被上诉人中山市千福好太太电器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太太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不服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于2020年12月8日作出的(2019)粤73知民初1085号
发布时间:2021.09.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