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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程序中“转用和组合”的理解和适用
01【弁言小序】 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该条款是2008年专利法修改时的新增条款,相比于2001年专利法第二十三条“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的规定,2008年修改的专利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明显提高了外观设计专利的授权标准,不再
发布时间:2024.09.03 -
华为获得MPEG LA的AVC专利组合授权
根据美国商业资讯消息,MPEG LA近日宣布,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华为终端有限公司和华为终端(深圳)有限公司(统称“华为”)已成为MPEG LA的AVC专利组合授权(“AVC授权”)的被许可方。 根据该协议,在MPEG LA与华为的AVC授权争议中,所有与专利持有人采取的专利执法行动相关的法律纠纷均已得到解决。 据悉,MPEG LA是全球领先的各种标准和其他技术平台的一站式许可证提供商。从20世纪
发布时间:2019.02.22 -
关于外观设计“组合是否成立”的判断方法
涉案专利名称为“玩具(泡泡战车)”(专利号:ZL202230164195.9),专利权人为王某,无效宣告请求人为汕头市凡达奇玩具有限公司。 针对涉案专利,在不到三个月的时间内,有四家请求人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无效请求理由均为涉案专利与现有设计的组合相比不具有明显区别,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经审理,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本案作出第567442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维持专利权有效。 近年来
发布时间:2025.07.23 -
玩具泡泡战车外观起纷争
玩具对孩子们来说,就像开启奇妙世界的钥匙,孩子们通过玩具在嬉戏中认识世界、探索未知。近年来,玩具类产品外观设计创新较为活跃,相关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案也纷至沓来,无效宣告的请求理由多涉及现有设计的“组合对比”。 近期,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2024年度专利复审无效十大案件”中,就有“玩具(泡泡战车)”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案,该案因涉及如何准确把握专利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组合对比”审查标准
发布时间:2025.07.23 -
药物组合物发明中协同效果的认定及优先权“相同主题发明”的判断
【案件背景】 本案涉及的药品依达拉奉右莰醇注射用浓溶液(先必新®)是我国原研的脑卒中1类新药,是目前急性脑卒中的临床常用药物之一。 本案涉及请求人南京斯帕克医药科技有限公司针对名称为“一种药物组合物及其在制备治疗脑血管病药物中的应用”的发明专利(专利号:ZL200980100527.9)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经审理,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5年7月30日作出第588094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
发布时间:2026.06.16 -
大冶市某枕头厂、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二审判决书
【裁判摘要】 本案系发明专利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核心裁判要点在于明确了中药组合物专利创造性判断应当遵循的整体性原则与领域特殊性。最高人民法院指出,判断中药组合物的创造性时,必须站位本领域技术人员,以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和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为出发点,不能脱离现有技术基础与疾病治疗原则进行主观臆断;尤其不能简单依据单味药材的公知功效,就推定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得到一种成分、配比完全不同的全新
发布时间:2026.06.04 -
中药组合物发明专利申请的创造性判断
【裁判要旨】 中药组合物发明通常涉及药物配伍和组方结构,对其创造性的判断,不能简单地根据现有技术中单方的功效进行判断,而需要以中药领域技术人员的知识和能力为基础,综合考虑现有技术中的药味加减信息,药味功效、用量用法和药理作用,以及发明所述疾病的病因病机、治法治则、常见病程变化和兼证等信息作出判断。 【关键词】 行政 发明专利申请驳回复审 创造性 中药组合物 【基本案情】 大冶市某枕头厂系申请号
发布时间:2026.06.04 -
哈尔滨松北热风炉厂“快速组合式换热器”实用新型专利无效纠纷案行政判决书
21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并通知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哈尔滨市松北热风炉厂(简称松北厂)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于2013年1月14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松花江厂的委托代理人秦福、周玉芝,被告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委托代理人陈玉阳、朱茜,第三人松北厂的委托代理人徐新明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第19319号决定系专利复审委员会针对松北厂就松花江厂拥有的名称为“快装组合式换热器”的
发布时间:2018.11.30 -
专利侵权纠纷中帮助侵权的认定
【裁判要旨】 被诉侵权人虽然将产品零部件分开进行销售,但是他人将其分别销售的零部件简单组合后即落入涉案专利权保护范围的,一般可以认定其明知有关产品系专门用于实施专利的零部件,构成帮助侵权行为。 【关键词】 民事 侵害发明专利权 帮助侵权 零部件组合 【基本案情】 日本某株式会社诉称:其系专利号为20121021****.8、名称为“牙科手持件”的发明专利(以下简称涉案专利)的专利权人。佛山某
发布时间:2026.01.22 -
哈尔滨松北热风炉厂与哈尔滨松花江热风炉厂“快速组合式换热器”实用新型专利无效纠纷案
复审委员会的委托代理人陈玉阳、朱茜,第三人松北厂的委托代理人徐新明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第19319号决定系专利复审委员会针对松北厂就松花江厂拥有的名称为“快装组合式换热器”的03260181.6号实用新型专利(简称本专利)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而作出。专利复审委员会在该决定中认定: 一、法律适用 根据《施行修改后的专利法的过渡办法》,本案的审查适用2 0 01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
发布时间:2017.12.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