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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上市药品专利信息登记平台制度的探讨
二次审议稿)》(简称“二次审议稿”)进行了审议,并于2020年7月3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20年9月11日, 国家药监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二次审议稿及征求意见稿均提到了要建立“中国上市药品专利信息登记平台”。 无论是《目录集》还是“中国上市药品专利信息登记平台”,都是为落实两办《创新意见》以及
发布时间:2020.10.10 -
仿制药企业作出错误声明不应导致原研药专利权人及利害关系人的权利丧失
原研药的相关专利,其专利信息已于2021年9月13日在中国上市药品专利信息登记平台(以下简称专利信息登记平台)进行了登记并于同日公布。石某集团欧某药业有限公司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了涉案仿制药的药品上市许可申请。2021年9月10日,涉案仿制药的上市许可申请被受理。针对涉案仿制药,石某集团欧某药业有限公司在专利信息登记平台作出了一类声明。2021年9月17日,专利信息登记平台公开了涉案仿制药的专利
发布时间:2025.05.08 -
仿制药申请人于专利信息登记前作出一类声明的处理 含二审裁定书
【裁判要旨】 在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于规定期限内正确登记专利信息,但仿制药申请人于专利信息登记前已先行作出一类声明的情况下,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有机会在合理期限内要求仿制药申请人及时申请变更其声明类型。如仿制药申请人申请将其一类声明变更为四类声明,或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申请变更,或申请变更为其他错误声明,则对于专利权利人提起的药品专利链接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进行实体审理。 【关键词】 民事
发布时间:2026.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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