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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 >>《山东省专利条例(修订草案)》已经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初次审议。根据《山东省地方立法条例》规定,现将《山东省专利条例(修订草案)》全文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社会各界人士可以直接将意见和建议发送至fagongwei@126.com,也可以寄送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济南市历下区院前街1号,邮编:250011),并在信封上注明《山东省专利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22日。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2025年5月22日
关于《山东省专利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
——2025年 5月20日在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山东省知识产权局局长 吴承丙
省人大常委会:
我受省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就《山东省专利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条例(修订草案)》)作如下说明。
一、立法背景和立法必要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提出了“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重要论断;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这些重要论述为我省修订《山东省专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提供了思想指引和根本遵循。《条例》于2013年实施,其间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次修正实施、202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修订实施,关于加强专利权人合法权益保护、促进专利实施和转化运用等方面新的立法精神和规定需要在《条例》中进一步细化落实,《条例》与上位法的不适应之处,也亟需修订完善。同时,广东、辽宁、陕西、重庆、河南、内蒙古等省(区、市)已经开展了专利地方立法的修订工作,为我省修订《条例》提供了重要立法参考。
《条例》自2013年9月1日施行以来,有效规范和促进了我省专利工作有序开展。近年来,知识产权工作的新情况和新形势不断出现,需要更加注重专利的质量和转化运用以及全链条保护。《山东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山东省专利纠纷行政裁决和行政调解办法》相继出台,配套政策体系持续完善,构筑了全省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四梁八柱”。修订《条例》是适应我省知识产权工作新形势、促进专利事业发展的有效保障。同时,我省在知识产权创新创造、综合保护、运用转化、管理服务和打击侵权、假冒伪劣等方面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培育出一大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势企业和关键核心技术,形成了覆盖全省的知识产权保护网络,加快了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步伐,助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我省在知识产权领域多年的探索、改革,为《条例》修订提供了有力的实践支撑。
二、起草过程
省市场监管局于2023年10月成立了《条例》修订工作领导小组和起草工作组,明确了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并制定了立法工作方案。一是深入开展调研。广泛收集资料,形成立法修订材料汇编。以问题为导向,深入监管服务对象、相关行业群体、关联部门单位,进行调查研究,梳理出需要通过《条例》解决的问题。召开6次研讨会、座谈会,充分听取了部门、高校、协会、专利服务机构、科创企业的专家学者与实务工作者的意见。二是广泛征求意见。向24个省直部门(单位)、各市市场监管局、部分人大代表和立法联系点征求意见;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召开3次高校专家学者、法律顾问、科创企业代表、协会代表、基层执法人员等参加的立法论证会,对条例立法进行论证研讨。召开拟增设行政处罚论证会,从必要性、合法性、适当性等方面对拟增设的行政处罚条款进行了论证。共收到156条意见建议,采纳95条。三是做好前期对接。省市场监管局、省司法厅与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成起草小组,开展立法调研并多次联合改稿。省市场监管局向省人大财经委作立法工作情况汇报,并参与开展实地调研。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并通过会审。2025年5月7日,经省政府第9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形成提请本次会议审议的《条例(修订草案)》。
三、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条例(修订草案)》共6章53条,在体例上,由原来的七章减为六章,变化主要体现在:《条例》第二章“专利促进”的名称修改为“专利创造与运用”;第四章“专利管理”、第五章“专利服务”整合为一章“专利服务与管理”;其他章节名称保持不变。在内容上,《条例(修订草案)》进行了全面修订。
(一)关于立法目的及部门职责的问题
为适应专利工作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条例(修订草案)》与时俱进融入新发展理念,实现专利全链条保护,增加了“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立法目的。以知识产权“大保护”为主线,调整优化了章节名称,增加了加强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专利创造和保护,促进人工智能的运用等内容。明确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以及专利行政部门、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划分,同时与国家机构改革的要求对应,将行政处罚的主体明确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专利执法的部门。
(二)关于促进专利技术转化运用的问题
专利转化运用是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关键环节,对于推动经济发展、提升产业竞争力和社会进步具有重要意义。国家高度重视转化运用,国务院《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要求提高专利转化率,促进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条例(修订草案)》从建立高价值专利培育机制、奖励优秀专利项目、鼓励职务发明、建立专利转移转化机制等多方面促进专利高质量创造和高效率运用,推动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促进专利与产业深度融合。鼓励和支持产学研联合、专利开放许可、专利权入股等多种方式,促进专利转化运用。
(三)关于强化专利保护的问题
进一步完善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制度,新增专利行政裁决简易程序、专利行政裁决的变更或撤销等内容。为解决专利保护中的周期长、成本高、效果差等突出问题,遏制重复侵权等扰乱市场秩序的故意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根据《立法法》《行政处罚法》等规定,《条例(修订草案)》对帮助侵权、重复侵权和不执行展会侵权裁决三种违法行为设定了行政处罚,并召开了拟增设行政处罚论证会进行了研究。另外,北京、重庆、吉林、浙江等省(市)专利地方立法关于帮助侵权、重复侵权行政处罚的规定,为本次条例修订增设行政处罚提供了重要立法参考。
(四)关于海外专利纠纷风险防控的问题
专利不仅是法律权利,更是国家科技竞争力的重要指标和国际博弈的战略资源。构建海外专利风险防控体系是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保障,也是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与科技安全的关键举措。《条例(修订草案)》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针对目前面临的企业海外纠纷应对成本高、专业人才储备不足、国际规则运用能力欠缺等问题,作出了有针对性的制度安排。明确政府在建立健全海外专利风险防控体系,加强涉外专利人才培养,提供涉外专利培训、风险监测分析、纠纷应对指导服务等方面的职责,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海外专利布局,建立海外维权联盟,提升海外专利纠纷应对能力。
以上说明连同《条例(修订草案)》,请予审议。
附件:《条例(修订草案)》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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