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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 >>近日,广东省梅州市文旅局发布的一则宣传视频,被广告导演指出部分内容与福建省文旅厅2022年发布的沙县小吃推广视频高度雷同,引发质疑。有网友评论称:“这哪是复制粘贴,就是把别人试卷拿来直接改个名字交卷。”对此,梅州文旅回应称,视频的版权所有方是福建文旅,已主动联系并充分沟通,已下架处理。而后福建文旅表示:“不是抄袭,只是借鉴得不够高级。”
▲梅州文旅宣传片(图左)被指抄袭了福建文旅沙县小吃的宣传片(图右)。图/网络视频截图
文旅宣传“卷”出花样,但“借鉴”应有边界。两个视频仅更换了地名和美食内容,难怪被调侃是“直接搬运”。从法律层面来看,类似“抄作业”也容易逾越法律意义上的合理借鉴范畴。每个创意作品都具有独特的原创性,“换个名字交卷”的行为,涉嫌侵犯原创作者的版权。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作品的独创性表达受法律保护,未经许可的复制或改编均属违法。此外,后续审核也应对作品尽到必要审查义务,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文旅宣传吸引游客,“卷”的方向不能偏。法律是保护原创者合法权益的屏障,各地文旅不妨多想想如何在法治与文化的双轮驱动下,创新宣传,出新出彩。走捷径,恐怕只会影响地方形象,既讲不好自己的故事,也赢不来流量和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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