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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局提升商标质押登记服务水平的四项措施

日期:2021-07-02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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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方案要求,推动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取得实效,聚焦基层商标质押融资工作迫切需求,为进一步提升商标质押登记服务水平,助力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商标局推出以下措施:


一、完善咨询、查询服务


商标局依托各地开展商标质押登记业务的商标业务受理窗口为申请人提供咨询、查询服务。


咨询服务主要解释申请人办理商标质押登记手续、准备申请文件中的各种问题,窗口可以根据情况提供电话咨询和现场咨询。


查询服务主要是对申请人准备的申请文件予以初步核对审查、对出质商标中涉及相同或近似商标应该一并办理的进行初步审查。对于存在疑难情况的质押申请,或者商标数量较多近似商标复杂的质押申请,窗口工作人员可以利用填写《出质商标查询申请表》等方式,转由商标局受理工作人员进行查询。


二、进一步提高登记效率


各地开展商标质押登记业务的商标业务受理窗口要严格实行首问负责制,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原则,杜绝因告知不清导致服务对象往返跑路情况发生。对确有需求的当事人,要提供专项、高效、便捷的服务渠道。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应及时与商标局工作人员沟通联系。


商标局受理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程序规定》的办理时限,对于申请登记书件齐备、符合规定的,于两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提供快速登记绿色通道服务


当事人请求快速登记的,应书面提出申请,陈述具体理由。经窗口工作人员核实相关情况属实的,及时联系商标局受理工作人员提供快速登记绿色通道服务。


商标局受理工作人员收到相关申请后,对符合快速登记条件的质押申请,应及时启动快速登记绿色通道,符合登记条件的,应于当日及时办结。


四、加强业务能力建设


商标局针对窗口工作人员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各地开展商标质押登记业务的商标业务受理窗口要高度重视相关工作人员培训工作,保障其业务学习和培训时间。


相关工作人员要通过认真学习掌握《商标法》相关知识,熟悉《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程序规定》、《窗口质押受理工作规程》等相关规定,提升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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