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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变量方程式限定的权利要求的说明书公开充分判断
【裁判要旨】 对于以包含两个以上变量的方程式限定的权利要求,说明书未明确界定各变量的数值选取、各变量之间的关系、数值选取与技术效果之间的关系,以至于本领域技术人员阅读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后,仍需要付出创造性劳动或者过度劳动才能解决技术问题、实现技术效果,当事人据此主张说明书公开不充分的,人民法院可予支持。 【关键词】 行政 发明专利权无效 多变量 权利要求 说明书公开充分 【基本案情】 四川某公司
发布时间:2024.05.31 -
《专利审查指南》(2023)修改解读(七)
一、修改背景 2021年6月1日施行的第四次修改的专利法涉及外观设计的修改主要包括增加局部外观设计制度和外观设计本国优先权制度以及延长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期限。2024年1月20日起施行的专利法实施细则,针对上述内容作出进一步细化,同时调整了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范围等内容。为保障新修改的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顺利施行,《专利审查指南》(下称审查指南)联动修改了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初步审查部分与
发布时间:2024.01.26 -
《专利审查指南》(2023)修改解读(八)
一、修改背景及目的 为适应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修改,进一步简化专利申请手续,优化审查流程,本次对《专利审查指南》(以下简称审查指南)有关专利申请手续和事务处理部分进行了全面修改。此次修改充分考虑了新技术快速发展的需要,在事务处理方面为创新主体提供更为便利化的措施,对相关费用进行减免,减轻当事人负担,同时也对一些规定作出了细化和进一步说明,力图提高专利申请手续办理的便利性,进一步提升审查效率。 二
发布时间:2024.01.26 -
《专利审查指南》(2023)修改解读(六)
一、修改概述 此次《专利审查指南》(2023)(下称审查指南)复审与无效请求的审查部分的修改涵盖了总则、复审程序、无效宣告程序、口头审理、证据以及外观设计等多个章节的内容,主要主要围绕三个重点方向:一是全面落实新修改的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作好细化与支撑;二是总结实践经验,优化完善现有规定,提升审理质效;三是积极回应创新主体诉求,创新审查模式与审查规则,助力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修改内容 (一
发布时间:2024.01.26 -
《专利审查指南》(2023)修改解读(三)
2023年12月2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了新修改的《专利审查指南》(下称审查指南),对于发明实质审查部分一般规定的修改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涉及与新修改的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联动性修改,包括完善遗传资源的定义、增加诚实信用原则适用的相关规定等;二是,涉及审查规则优化的完善性修改,包括增加妨害公共利益的例举情形、统一背景技术中引用中外专利文件的要求、强化对权利要求不支持充分说理的要求、完善
发布时间:2024.01.26 -
《专利审查指南》(2023)修改解读(五)
2023年12月2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的修改后的《专利审查指南》(下称审查指南)在第二部分“实质审查”中新增第十一章“关于中药领域发明专利申请审查的若干规定”,就中药发明专利保护的客体、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等的审查标准作出细化、明确的规定。为更好地引导中药领域专利申请和审查实践,现对本次审查指南新增第十一章的主要内容进行介绍和解读。 一、修改背景和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
发布时间:2024.01.26 -
《专利审查指南》(2023)修改解读(四)
新修改的《专利审查指南》将于2024年1月20日起施行,为更好地引导专利申请和审查实践,现对《专利审查指南》(下称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九章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审查部分修改的主要内容进行介绍和解读。 一、修改背景 为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全大数据、人工智能、基因技术等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重要指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对新领域新业态创新成果保护的具体部署,此次审查指南的
发布时间:2024.01.26 -
最高院对药品专利链接制度中的可登记专利类型作出限缩性解释
基本案情 阿里斯康(瑞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斯康公司)拥有专利号为200780024135.X、名称为“作为用于治疗糖尿病的SGLT2抑制剂的(1S)-1,5-脱水-L-C-(3-((苯基)甲基)苯基)-D-葡萄糖醇衍生物与氨基酸的结晶溶剂合物和络合物”的发明专利(以下简称涉案专利),涉案专利目前处于有效状态,其权利要求1和9内容如下: “1.具有式Ia的结晶结构 其特征在于粉末X-射线衍射
发布时间:2024.02.22 -
罗利克与国知局、日本JSR“液晶专利”无效行政纠纷案二审判决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行 政 判 决 书 (2021)最高法知行终888号 上诉人(一审原告、专利权人):某技术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一审第三人(无效宣告请求人):某株式会社。 上诉人某技术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国家知识产权局)、一审第三人某株式会社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一案,涉及专利权人为某技术有限公司、名称
发布时间:2024.03.06 -
专利无效宣告程序中权利要求具体修改方式的标准
裁判要旨 1.无效宣告程序中对于权利要求书具体修改方式的限制,应当着眼于实现对权利要求书的修改满足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以及不得扩大原专利的保护范围两个法律标准的立法目的,兼顾行政审查行为的效率与公平保护专利权人的贡献,不宜对具体修改方式作出过于严格的限制,否则将使得对修改方式的限制纯粹成为对专利权人权利要求撰写不当的惩罚。 2.专利无效宣告程序中,当权利要求的修改系将从
发布时间:2024.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