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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司法部(DOJ)在针对谷歌的反垄断诉讼中提出,谷歌可能通过人工智能(AI)技术进一步巩固其在搜索引擎市场的垄断地位。本案核心争议在于:谷歌是否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通过算法设计与数据垄断排除竞争,阻碍技术创新。
法律争议焦点
相关市场界定
原告主张:搜索引擎服务构成独立相关市场,谷歌全球市场份额超90%,具备显著市场力量。
被告抗辩:AI技术模糊市场边界,搜索服务已融入“信息生态系统”(如智能家居、自动驾驶)。
垄断行为指控
算法操控:谷歌被指利用AI优化搜索结果排序,系统性降权竞争对手内容(如旅游比价平台、地图服务);
数据壁垒:通过用户搜索数据训练专有AI模型,形成“数据垄断-算法优势-市场锁定”循环。
被告抗辩与政策争议
谷歌辩称其行为属技术创新,提升搜索效率符合公共利益;
主张反垄断法应容忍“动态竞争”,新兴AI企业(如Perplexity AI)足以制衡其市场地位。
行业影响与法律意义
技术垄断风险:若法院认定谷歌通过AI巩固垄断,可能推动算法透明度监管及数据共享规则改革;
反垄断法挑战:案件检验传统反垄断框架对AI技术垄断的适用性(如“扼杀创新”是否构成滥用支配地位)。
关键进展
司法部诉求:要求谷歌出售Chrome浏览器、终止排他性协议、向竞争对手开放搜索数据,甚至可能强制出售Android系统。
谷歌反制:称司法部提案为“竞争对手的利益清单”,主张强制措施将阻碍美国创新,并计划上诉。
证人出庭:OpenAI产品负责人尼克·图利(ChatGPT团队)拟出庭作证,谷歌拟传唤Mozilla、苹果等企业证人。
政治背景
本案延续特朗普政府发起、拜登政府延续的“科技反垄断”行动,司法部强调救济措施“非党派性”,获得两党支持。
编译自(www.reuter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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