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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 >>北京市是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点之一。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等七部门制定印发《北京市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点行动方案》,在登记、评估、处置、补偿等关键环节细化落地措施,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一系列更具创新性和探索性的特色举措。后续,北京市将组织部分知识产权金融基础较好、发展潜力较大、积极性较高的金融机构和行政区开展试点工作。
《行动方案》针对“登记难”“评估难”“处置难”问题,以及优化金融机构服务机制、健全协作机制等5个方面提出一系列具体措施。其中包括,依托商业银行营业网点、知识产权登记服务大厅等渠道设立知识产权金融综合服务点,“一站式”办理知识产权质押登记、融资咨询等服务事项,提升线下服务便利性;鼓励商业银行对于单笔1000万元以下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通过内部评估或者银企协商形式确定价值,允许有条件的机构扩大内部评估范围;鼓励将动植物新品种权、数据权益、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纳入可质押知识产权范畴;鼓励针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前沿产业、未来产业、高精尖产业研发知识产权金融产品;鼓励知识产权交易运营平台等设置知识产权转让交易、质物处置等专门板块;探索组建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共同体,实行“共贷、共保、共担”,集中行业力量支持关键技术转化和优势企业培育等。
《行动方案》提出,到2027年,基本建成服务便捷高效、信息共享畅通、体制机制完备的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验区,构建具有北京创新特色、运行良好高效的知识产权金融生态体系,总体形成知识产权、产业、金融良性互动的工作局面。
据了解,北京市有关部门将对试点机构和试点地区实施名单制管理,加强日常工作评价和退出管理。鼓励试点机构和试点地区结合工作实际,推出细化措施和创新举措。北京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高质量发展工作联席会将加强组织协调,定期开展经验交流和案例推广,推动知识产权金融工作提质增效,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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