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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1日,尼康、适马公司正式宣布,经日本知识产权高等裁判所调解,双方已对镜头技术专利纠纷一案达成和解。适马将向尼康公司支付和解金,但双方都对金额进行了保密,只表示对两家公司业绩影响轻微。至此这场长达4年的诉讼案终于结束。 
2011年5月25日,尼康声称适马侵犯其超声波对焦专利(日本公开专利号No.3269223)、防抖技术专利(日本公开专利号No.3755609),随即提起诉讼,要求适马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相关镜头,并提起126亿日元索赔。 2014年2月,日本东京地方法院以“尼康专利不能完整实现防抖功能,还需其他各种必要控制技术”为由,驳回了尼康巨额赔偿请求,并核准最终赔偿金额为15亿日元。
            
            
            2011年5月25日,尼康声称适马侵犯其超声波对焦专利(日本公开专利号No.3269223)、防抖技术专利(日本公开专利号No.3755609),随即提起诉讼,要求适马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相关镜头,并提起126亿日元索赔。 2014年2月,日本东京地方法院以“尼康专利不能完整实现防抖功能,还需其他各种必要控制技术”为由,驳回了尼康巨额赔偿请求,并核准最终赔偿金额为15亿日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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