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利 -
商标 -
版权 -
商业秘密 -
反不正当竞争 -
植物新品种 -
地理标志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
技术合同 -
传统文化
点击展开全部
律师动态
更多 >>知产速递
更多 >>审判动态
更多 >>案例聚焦
更多 >>法官视点
更多 >>裁判文书
更多 >>近日,《浙江省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办法》立法调研座谈会召开。
会上,部分高校专家及行业企业专家代表围绕数据知识产权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拟解决的重点问题、拟设立的主要制度等重点内容发表观点并提出建议。
会议指出,自2021年率先开展数据知识产权改革以来,浙江围绕数据知识产权的定义内涵、保护规则和运用路径等方面开展了全方位理论与实践探索,为数据知识产权地方立法奠定了坚实基础。当前,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技术、新业态快速发展,对保护和激励数据创新、推动数据知识产权与人工智能双向赋能提出新的更高要求。要进一步深化数据知识产权理论研究、改革创新、实践探索,发挥浙江改革先行优势、制度政策优势、市场生态优势、部门协同优势,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面向未来导向,齐心协力、有力有序扎实推进数据知识产权地方立法工作。
没有了
下一篇




首页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