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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 >>商标权、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企业名称权益,是市场主体重要的无形资产。
“傍名牌”看似是蹭热度的经营捷径,实则是触碰知识产权红线的违法行为。
现实中,不少商家通过在他人注册商标之上叠加地域、行业属性的方式确定企业名称,刻意制造关联性,实施仿冒行为;或者以他人有一定影响力的企业名称开设网店,混淆视听,企图借知名品牌商誉牟利。
近日,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审结的“養生堂”商标侵权案,同时涉及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划定了合规经营的底线。
基本案情
养生堂公司、养生堂药业公司系知名药品保健品企业,养生堂公司是“養生堂”注册商标专用权人,该商标于1999年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知名度高。养生堂公司授权养生堂药业公司使用该商标。某药业公司生产的多种商品外包装突出使用含“養生堂”字样的标识(如“養生堂中藥科學研究院”“養生堂中藥科學研究院 技术支持”等),并在阿里巴巴平台开设网店销售其商品。海口某商行在抖音平台开设“某某养生堂”店铺,销售某药业公司生产的、外包装标注“香港養生堂”字样的商品。养生堂公司、养生堂药业公司以某药业公司、海口某商行的行为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且构成不正当竞争为由,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刊登致歉声明、共同赔偿经济损失500万元及维权合理开支36000元。
裁判结果
自贸港知产法院经审理认为,养生堂公司系涉案注册商标专用权人,其授权养生堂药业公司使用该商标的权益依法受保护。某药业公司在其生产、销售的多款商品上突出使用含“養生堂”字样的标识,构成商标侵权;海口某商行销售该侵权商品构成商标侵权,其抖音店铺名称使用“养生堂”字样,构成不正当竞争。海口某商行提交了完整的进货订单、物流记录及供货主体信息,可证明被诉侵权商品系合法取得,故其就商标侵权提出的合法来源抗辩成立。综合考量涉案商标知名度、被告侵权情形、情节、过错程度等因素,依法判决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某药业公司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并赔偿两原告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1236000元;海口某商行赔偿两原告经济损失2000元。
典型意义
本案系商标侵权与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存、生产端与销售端责任区分明确的知识产权典型案例。本案明确了知名商标及有一定影响力的知名企业字号的保护边界,精准认定侵权标识,明确区分生产者、销售者的不同侵权情形与责任边界,准确适用合法来源抗辩的免责规则,既严厉规制源头制假、“傍名牌”等恶意侵权行为,又依法保护善意合规的经营者,兼顾知识产权严格保护与利益平衡。该案警示市场主体应尊重他人知识产权,规范自身经营行为,不得擅自使用他人知名商标及有一定影响力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误导消费者,造成混淆,为规范同类市场经营行为提供裁判指引。
法官说法
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既要精准打击源头侵权,也要分层界定侵权主体责任。从行为性质看,生产者直接实施生产行为,故意仿冒知名商标蹭流量,主观恶意明显,直接损害品牌商誉、扰乱市场秩序,必须承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的全部法律责任。对于销售者,擅自使用知名企业有一定影响力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作为电商平台的店铺名称,吸引客源,其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该行为独立于商标侵权,不能因销售商品具有合法来源而免责。合法来源抗辩制度仅适用于销售侵权商品的行为,如销售者能够提供完整的进货订单、物流记录和供货商信息,证明自己是正规渠道进货,事前并不知晓商品侵权,则可以适用“合法来源抗辩”,仅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无需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市场经营主体应诚信经营,切勿试图通过以在他人注册商标上叠加地域、添加后缀、冒用品牌等方式为网店起名刻意混淆品牌、误导消费者,共同守护公平的市场经营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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